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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效農解讀李瑋峰"自由身" 武漢收轉會費有途徑

 

CCTV.com  2009年01月10日 15:53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新浪體育  

  新浪體育訊 李瑋峰轉會韓國水原三星俱樂部可謂一石激起三層浪,有消息稱根據FIFA的規定,水原三星引進李瑋峰不需要向武漢俱樂部支付任何轉會費,但武漢方面卻對李瑋峰的自由身身份提出了質疑,而水原三星俱樂部當然更傾向於零轉會引進李瑋峰。現在,雙方堅持自己的説法,難以爭論出個結論,前中國足協聯賽部主任郎效農根據自己多年管理聯賽的經驗和所了解的FIFA相關章程對李瑋峰的自由身身份給出了解釋。

  “武漢俱樂部自己退出的聯賽,他不光退出是中超,因為中超、中甲和中乙是有升降級關係的,是相互一體的關係。退出了聯絡,也就是被取消了在中國足協的註冊資格,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他們就無法受到保守。”郎效農説,“按國際足聯轉會規則講,球員如果從原俱樂部轉出,對方就要和原俱樂部商談轉會細節。”

  而對於“自由身”這個概念,我們在習慣上理解為球員可以不受轉會費限制自由加盟任何俱樂部,但這卻是歐洲聯賽對“自由身”的定義,郎效農介紹説,“我們所説的自由身與歐洲的自由身不同,歐洲的自由身因受博斯曼法案的限制是沒有轉會費的。而在歐洲之外,離開了博斯曼法案,自由身就只即于可以自由轉會,但要涉及轉會費。”也説是説,武漢光谷俱樂部在李瑋峰轉會的事件上是有話語權的。“雖然武漢俱樂部沒有在中國足協註冊,但按我的理解,他們還是以在當地工商管理局登記的企業法人、一家足球俱樂部的形式存在著。”

  而且李瑋峰加盟武漢俱樂部簽了三年的合同,但按照郎效農的理解,這份合同並不是限制李瑋峰轉會的關鍵,“李瑋峰簽的是中國足協關於中超聯賽的統一制式合同,一旦退出了聯賽,這樣的合同就沒有實際基礎。”

  據郎效農介紹,按照國際足聯的規定,球員國際轉會在程序上需要雙方出轉會證明。如果要轉會到韓國俱樂部,必須有中國足協的轉會證明,這份證明是FIFA統一的格式、由中國足協蓋章的轉會證明,韓國方面接受了這個證明之後才能安排球員參加正式比賽。“但中國足協在發轉會證明之前,還需要原俱樂部和原俱樂部當地的足球協會向中國足協遞交一份轉會材料。所以從這幾點看,李瑋峰轉會不可能不與武漢俱樂部發生關係就轉會,錢還是應該要交的。”

  但嚴格地按照FIFA的規章來操作這件事顯然還難以找出嚴謹的依據,所以郎效農也苦笑地説,“但話説回來,武漢俱樂部這種情況確實很特殊,國際足聯也沒有相關規定,説俱樂部在退出的情況下,球員如何轉會……”

  當初,武漢俱樂部在引進李瑋峰時花了300萬的轉會費,如果李瑋峰自由加盟水原三星,武漢俱樂部自然會遭受巨大經濟損失。最後,郎效農意味深長地説,“武漢俱樂部可以委託武漢足協,向中國足協申請等武漢方面遞交相關材料之後再辦理國際轉會證明。因為國際轉會是國際足聯規定由國家協會出局轉會證明,但在證明出局之前,在國內還是有相關手續的。”

責編:劉鑫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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