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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于芬舉報周繼紅證據不足 已構成名譽侵犯

 

CCTV.com  2008年11月17日 17:19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搜狐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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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體育訊 (何烴烴11月17日北京報道) 北京時間11月17日,游泳中心針對於芬事件第一次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清華大學跳水隊教練員于芬對其獎金髮放提出的質疑進行了解答。在會上,游泳中心的委託律師鄧群一再強調,于芬本是舉報周繼紅貪污犯罪,這與如今要求游泳中心公開賬目是兩碼事。

  “于芬舉報的內容是周繼紅貪污犯罪,屬於刑事犯罪問題,這跟今天通氣會的內容不一樣。同時,游泳中心並不是于芬被舉報對象,只是協助體育總局監察局查明相關情況,周繼紅是否存在違法犯罪事實,大家應該與反映游泳中心獎金髮放是否存在過錯的問題加以區分。”鄧群表示。

  同時,鄧群認為,于芬要求游泳中心向社會公開賬務是不合理的:“我國的法律沒有規定公民能要求向社會公開賬目,于芬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她對游泳中心的賬目提出之一,可以依法向監察相關部門反應,請求對賬目進行審計,最後由審計部門來認定。”鄧群律師説:“針對於芬舉報周繼紅貪污犯罪的事情,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已經做了調查,並向於芬出示了相關的單據並做出了相應的解釋,于芬也已經了解到財務賬目的情況和獎金髮放的標準。”

  “于芬舉報的內容是周繼紅貪污犯罪,是刑事犯罪問題。而如果監察部門在調查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游泳中心的財務賬目問題,應由人民檢察院來調取相關賬目,有必要時可進行司法審計。但游泳中心並不是于芬的舉報對象,只是協助體育總局監察局查明相關情況,弄清是否存在周繼紅違法犯罪事實。”

  “此外,于芬舉報周繼紅貪污犯罪缺乏證據的支持,這已經涉嫌侵犯周繼紅的名義,成為了一種誣陷。”鄧群律師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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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hu Xin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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