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大賽正常有序地進行,參賽選手均須在參賽期間遵守本次大賽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以下規定,則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
1、本次大賽參賽選手所提供給大賽的所有自身信息必須和本人相符,如發現有虛假,則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承擔其法律責任(填寫有誤者,處理方式相同)。
注:為了各位參賽選手能夠正常地參賽,請填寫大賽報名錶時,反復、認真查對。
2、本次大賽為了各位參賽選手赴賽時狀態良好、準備充分,請按大賽各階段制定的日期和時間提前到達指定賽場,並停留到比賽結束、公佈入圍名單。
3、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如無在規定時間內進入賽場,則不允許進入賽場並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
4、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在參賽期間不得做出影響大賽聲譽的行為、不得做出違法行為、不得做出舉止不雅或有損自身形象的行為,否則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
5、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應服從主辦單位在參賽期間安排的一切活動、生活起居的制定和虛心接受專業老師的指導。
注:參賽選手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與大賽期間任何一項安排的話,須向主辦單位出示證明、提出申請後,雙方協商。
6、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在參賽期間未與主辦單位協商、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私下參與任何與大賽無關的活動(如演出、廣告、播音、攝影、影視…等),一旦發現則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承擔其法律責任。
7、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在參賽期間未與主辦單位協商、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私下與任何一家企業、商家、媒介…等簽訂任何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的合約,一旦發現則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承擔其法律責任。
8、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在參賽期間應當小心、注意愛護為大賽提供的任何一件公物和比賽設備,如因參賽選手本人的失誤而導致物品或設備損壞,則由此參賽選手擔當相應的賠償。
9、本次大賽有權無償使用參賽選手為大賽做宣傳、推廣的活動及公益演出,僅限于為宣傳本次大賽的目的。
10、凡是為本次大賽所拍攝的宣傳片、宣傳海報等所有宣傳、推廣資料的版權,則由主辦單位保管、支配及使用。
11、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必須同意主辦單位將其提供的個人資料、培訓及比賽過程中拍攝的紀錄片作為大賽宣傳及賽事推廣的資料發放予各傳媒界、廣告商...等。
12、本次大賽的參賽選手在參賽期間未與主辦單位協商、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私下接受任何媒體的訪問和採訪;不得向任何傳媒界、公共人士或親友等任何第三方透露大賽的相關內容,一旦發現則不聽從任何解釋由主辦單位取消此參賽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承擔其法律責任。
13、本次大賽費用的説明
1)本次大賽期間,除以下特別説明項目外,由參賽選手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2)本次大賽期間,培訓的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
3)本次大賽培訓期間的食宿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路費由主辦方發放一定的補貼金;
14、本次大賽期間,參賽選手所帶的生活費用、生活用品有選手自備並自行保管,如有丟失主辦單位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
責編:程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