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在歐洲、國際大賽裏取得優異戰績
一支球隊想要被稱為是“王朝”,就絕對不能僅是在本國稱霸,必須把其霸業發展到歐洲乃至世界。
正例很多:例如“大國際米蘭時代”的國際米蘭隊,在1964、1965年兩次捧起冠軍盃冠軍獎盃,同時意大利國家隊征戰世界盃的核心構架,也以國米球員為主。
同樣,上世紀末曼聯隊在國內賽場上持續稱霸,但紅魔真正被歐洲尊敬並承認,卻是在1999年該隊奪取冠軍盃之後。AC米蘭更是如此,在上世紀80年代紅黑軍團之所以被認為是世界最強球隊,也是因為該隊在歐洲賽事裏取得的傑出戰績。
反例也有不少:阿布時代的切爾西、不敗奪冠的阿森納,以及“電話門”事件後的國際米蘭,雖然都在一段時間內稱霸國內賽事,但是歐戰成績的空白,使這些球隊很難被更多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