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47歲的武漢市新洲區水務局副局長金國慶等人在新洲邾城一家酒店吃飯,因飲酒過量導致心臟病突發死亡。(據7月15日《荊楚網》、《武漢晨報》)
曾春祁短評:“禁酒令”和查處公務接待的力度在不斷加強,身為副局長的金國慶和一撥公務員一起喝酒吃飯,並被酒桌上的酒放到了,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怎麼可能呢?一個堂堂的副局長不至於在酒桌上被醉死啊?按照中國酒文化來和潛規則來説,至少當時隨同的部下會主動保護領導,為領導分擔啊,而且應該比分擔工作任務的時候要積極十倍、百倍啊!罷了,既然醉死已成既定的事實,那麼就接受醉死這一“悲痛”的事實和結果吧。但是,反過來一想,官員應該有很強的控制力啊,何況是一個副局長,莫非這酒是假酒喝後而導致死亡?建議相關部門查一查當事人和當天出席的人因何喝酒?共花了多少錢喝了多少酒?是什麼牌子的酒?多少錢一瓶?再慎重驗證所喝之酒是否是假酒?如果參假了,應該嚴懲賣酒方!這可是大事啊,而且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關係到長遠發展的大事。要真是假酒草草地了結一個國家幹部,而且是一個副局長的性命,以後誰還敢喝酒,誰還敢為工作公關而喝酒?如果所喝之酒沒有參假,確實是真酒,那麼賣酒方就要小心洪水般的批評和各方壓力,平時那些高檔酒你都參假,關鍵時刻你卻來真的了,而且這真酒害死了一個副局長,你良心何在啊?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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