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義昆
7月12日晚,河南省鄭州市政府公佈了對“經適房改別墅”一事的調查結果,開發商被處罰金,並限期整改違法建築。處罰決定公佈後,在網上引起“官官相護”的質疑。7月13日,當地政府表示調查仍在進行,對涉事官員的處理作出後,將儘快公佈。(7月14日《新京報》)
“經濟適用別墅”事件的曝光並引來媒體與公眾的廣泛關注,頗有戲劇性。“你是準備替黨説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説話?”如果不是鄭州市規劃局主管信訪工作的副局長逯軍的這句話,公眾不會發現這裡面的“水竟有這麼深”,“他們有錢有權,老百姓告到哪,都有人藏著,有人掖著”。
從處罰決定中可以看出,鄭州市政府對開發商天榮公司的處罰頗有些“蜻蜓點水”的意思。根據調查結果,天榮公司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經濟適用住房用地上,佔地36.098畝,違法建設14棟124套豪華住宅。性質如此之惡劣,取消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責令企業停工是基本要求,“對企業擅自施工行為予以處罰”也理所應當。遺憾的是,決定中對天榮公司的處罰卻又似乎點到為止——對開發商而言,“總造價5%—10%的罰款”不過是“罰酒三杯”,難有任何的震懾效果。
媒體調查發現,天榮公司大股東的丈夫曾是鄭州國土局領導;二股東的丈夫是項目所在區的公安人員;鄭州市建委主任的親戚,為天榮置業提供辦公地點。天榮公司為何能拿到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又為何會蹊蹺“易手”,公司兩名股東作為普通職員為何膽敢違法建設豪宅,從調查結果中都無法得到答案。是誰審批了別墅建設,哪些官員從審批中獲利,別墅建設之後隱藏著多麼嚴重的官、商、黑勾結問題?這些問題才是調查的重點,也是“經濟適用別墅”事件被輿論窮追不捨的根本原因。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解答,鄭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信任危機恐怕很難解除。
對開發商的處罰“蜻蜓點水”讓人遺憾,對政府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處罰的未曾提及,則無疑更讓人耿耿於懷。相較于開發商的違法行為,事件背後的權錢交易與利益集團無疑更為可恨;而政府部門的不作為與亂作為更會讓人痛心疾首。“干擾、阻礙問責調查的;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從重問責”,這是《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的要求。在我看來,“經濟適用房建成豪華別墅”事件實在有
“從重問責”的必要。遺憾的是,從對天榮公司處罰的力度來看,我們很難相信有關部門查處涉事官員的誠意。
“我們最應該感謝的人就是逯軍!”事件受到調查之後,當地村民如是説。“經濟適用別墅”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發佈了,但這並非公眾所需要的最終結果。如果決策部門不能從這例樣本中舉一反三,積極審視經濟適用房的存廢與各級政府官員的腐敗問題,實在是有些辜負逯軍副局長説的“替誰説話”這句“大實話”。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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