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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大學生入醫保體現責任合理分擔

 

CCTV.com  2009年07月09日 08:4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9月起,非北京生源大學生可參加本市醫療保險,享受和京籍大學生相同的醫保待遇(《新京報》7月7日)。

  公費醫療制度始於上世紀50年代,由於1998年城鎮職工醫保改革主要涉及有勞動關係的單位職工,故大學生公費醫療制度仍維持至今。作為從公費醫療到基本醫療保險轉軌的最後一環,大學生醫療保障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次北京出臺具體政策,其中透射出醫療保障制度理性改革的邏輯,可作為後續改革之鏡鑒。

  醫療保障改革要有利於促進制度的統一,實現社會公平。為避免制度的碎片化,無論什麼社會群體,都應納入到統一的醫保制度中。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三分天下,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及新農合分別覆蓋城鄉居民。儘管大學生、農民工等群體都有其特殊性,但均應納入到統一的三項制度中來解決其醫保問題。

  針對大學生、農民工等群體的特點和醫療需求,可以在統一制度安排下通過特殊的政策設計來適應,卻不能因人設置。統一的制度設計,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此次大學生醫保新政,一個重要意義即是實現了所有大學生醫療保障權益的平等。北京的大學生,無論是公辦大學還是民辦大學,無論是京籍還是非京籍,均能享受同等的醫療保險待遇,充分發揮了醫療保險促進社會公平的制度功能。

  大學生醫保政策體現了責任合理分擔的改革原則。一是大學生享受待遇以承擔繳費義務為前提。過去的公費醫療,大學生無需繳費。現在參保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有利於增強參保學生的保險和費用意識,促使其更主動地關心醫療保險;二是在財政補助機制上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責任。財政對大學生的補助辦法與其他城鎮居民有所不同:部屬大學由中央出錢,省屬大學由中央和省裏出錢,市屬大學則由中央、省、市三方分擔,這有利於減輕部、省屬大學較為集中的城市的財政負擔。北京市對非京籍大學生參保予以補助,體現了地方政府對外地大學生的應盡之責。

  對待大學生參保,北京市採取了循序漸進的改革策略。先納入本市戶籍的大學生,再覆蓋非北京戶籍的大學生。對於公費醫療大學生,則採取了暫時維持現狀的做法。有人疑問,為何不徹底將這些享受公費醫療的大學生一併納入醫保呢?北京的大學生是一個龐大的群體,改革牽涉利益眾多,自當謹慎,採取自然過渡也許是個明智的選擇:這些享受公費醫療的大學生,隨著畢業走向工作,其原有的保障制度也隨之廢止。

  任何改革都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大學生醫療保障實施雙軌制只是暫時,這樣的折衷方案有利於將改革的阻力減至最小。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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