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石川
廣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16日公佈了2008年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有細心讀者從公開數據中發現,一個編制為72人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每年從增值收益中扣除的管理費超過2000萬,而管理費用列支的則是公積金中心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保守估計人均超過27萬/年。(6月18日《京華時報》)
儘管廣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在回應中堅稱,公積金管理中心工資參照公務員標準由市政府統發工資,月薪不超過4000元,但這番辯解既牽強又蒼白——如果不是用於畸高的年薪,那麼,這2000萬究竟是如何被分割的?若以人均月薪4000元計,27人的總年薪不過130萬,那麼,剩餘的1800多萬哪去了?顯然,拿這樣笨拙而又不能自圓其説的辯解應對輿論質疑,真是侮辱公眾的智商。
諾獎得主弗裏德曼曾精闢地論述過花錢的四種模式:“花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最為經濟;花自己的錢給別人辦事,最有效率;花別人的錢為自己辦事,最為浪費;花別人的錢為別人辦事,最不負責任。”如今看來,“花別人的錢為別人辦事,最不負責任”的確是洞悉人性本能和體制弱點的至理名言。
公積金姓公,是公民交付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共資金,善待它,讓其增益,是其基本倫理,而不能把它當作唐僧肉,恣意蠶食,甚至鯨吞。
遺憾的是,不獨公積金,其他公共資金,同樣存在類似怪象,比如,2007年的交強險年度經營報告顯示,實際賠款為44億元,經營成本卻高達141億元,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用29億元。經營成本竟然比賠款還高,真是咄咄怪事!再舉一例。據報道,根據5月5日社保基金公佈的2008年年報,社保基金凈虧損近400億元,其管理人報酬卻由2007年的6.2億元升至8.6億元,基金管理人員多拿報酬近四成,這又是一幕讓人窒息的怪象。
當務之急最需要做到的就是,我們的錢不能由那些管理部門做主,如果確乎需要由相關部門代為管理,也要讓公眾有機會加以監督。公開透明是最好的監督方式,相關管理部門最明智的回應方式應該是巨細靡遺地公開所有的管理支出。公眾有知情權,他們有權利知道這些錢到底是不是花在員工的工資和福利上,有理由知道賬面的明晰,知道款項的來龍去脈以及具體走向。
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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