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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6日 10:18 | 來源: 少兒臺
愛和被愛哪個更幸福(2003年A組半決賽第一場)
正方:愛比被愛更幸福(中山大學)
反方:被愛比愛更幸福(新加坡國立大學)
立論陳詞
正方張君:愛是人類最基本的情感,它包括纏綿悱惻的愛情,血濃于水的親情,相知相喜的友愛,樸實集中的不愛,幸福是什麼?幸福可以是生活環境改善後帶來的愉悅,也可以是人的價值實現過程中帶來的滿足,但是比較而言,後者是更為本質,更為深層的幸福,我們説愛比被愛更幸福,是因為愛比被愛,更能産生也更能維繫幸福。
首先從愛與被愛産生幸福來看,一方面愛與幸福的聯絡,更為緊密,愛的幸福是主體主動付出愛之後帶來的滿足,這種幸福是主動形成的。而被愛的幸福是主體受到他人或社會關愛帶來的愉悅,它因愛而起,是被動激發的,如果刻意追求被愛還容易導致虛榮和失落,與幸福南轅北轍。另一方面愛的幸福感受,更為豐富,被愛得到的幸福,被愛者自身是無法決定也無法把握的,而在愛中,我們可以自主地選擇愛的對象和愛的方式。我們鍾愛生活伴侶,疼愛親人朋友,關愛鰥寡孤獨,熱愛國家民族,全方位的愛,讓我們感受到了更廣泛、更豐富的幸福。恰如弗羅姆所説,付出比獲得帶來更多幸福,不是因為付出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付出表現了向善的人性。其次從愛與被愛維繫幸福來看,一方面持久的幸福,只有在人際關愛中才有可能實現,如果一個社會強調被愛更幸福,人人都追求被愛,人人都想著自己的幸福,就容易引發社會的衝突和矛盾。但如果我們倡導愛更幸福,每個人都懂得去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那麼更有利於和諧的社會秩序建立,從而得到更為長久的幸福。
古人云:仁者愛人。今人也説:助人為快樂之本,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另一方面愛能讓我們感受到更深層更本質的幸福,因為幸福的真諦就是人的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而真正的愛是付出和奉獻不以獲得和索取作為前提,而恰恰是這種無所求的價值趨向,讓幸福在奉獻中昇華,從而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
偉大的母愛,相聚的情愛,相知的友愛,構成了幸福的源頭活水。像曼德拉、南丁戈爾、德來修女,這樣無私的愛的奉獻,讓幸福永遠不衰竭。所以朋友當你生命中第一次通過被愛而感到快樂時,你嘗到了幸福;但當你生命中第一次因為愛而感到滿足時,你讀懂了幸福。
反方吳天:謝謝主席,大家好!當我第一次聽到愛與被愛這個題目的時候,縈繞在我腦海裏的一直是我的父親。小時候冬天很冷,父親總是幫我捂熱被窩,自己卻凍得直哆嗦。我睡著了,還愛蹬被子,父親就夜裏爬起來好多遍幫我蓋被,這個習慣甚至一直持續到我長大,一直到我出國唸書,他還時常會從夢裏驚醒,然後站在我那空空的床前發呆。其實我的父親很普通,可是他那深沉的父愛,真的讓我覺得自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被不同的愛包圍著,那麼為什麼被愛的時候,就更幸福呢?首先作為我們普通人來説,愛是期待回報的,當我愛上一個男孩子的時候,我會期待他有朝一日也能愛上我,好好呵護我,關心我。這樣有期待的愛,如果美夢成真,那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但是如果很不幸,這份期待沒有得到回報,那麼對於被愛的人來説,還是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和支持,而感到很幸福,而付出這份愛的人卻是希望破滅,又如何從一份破滅的希望中,尋求到更多的幸福呢?
其次,除了期待回報的愛以外,我們當然還有很偉大不求回報的愛,但是這些人付出他們偉大的愛的時候,是寧願用自己的幸福去換取別人的幸福,比如説,德來修女、當她無私的照顧那些孤兒和流浪者的時候,是放棄了自己原先平靜安寧的生活,來到貧窮動蕩的加爾各答,以至於自己長期積勞成疾,腳都變形了。又比如説在新加坡還有批陪讀媽媽,她們為了照顧自己的孩子,寧願放棄原先在家鄉優越的工作環境,來到異鄉打工,端盤子。這些犧牲了自己幸福的人,與那些得到幸福被愛的人相比較誰更幸福呢?最後我們今天的討論,還要比較兩種特殊情況,一種就是被愛的破例,也就是被你不愛的人愛,這時候也許我們不會接受這份愛,但同樣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而感到深深的滿足。而另一種呢,則是付出愛的時候,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這時候的失落悵惘,又怎會很幸福,一個人墜入情網了,還很難自拔,即使被對方拋棄了,還要無可救藥的繼續愛下去,這時候您還能説愛比被愛更幸福嗎?
綜上所述,無論是期待回報的愛,還是不求回報的愛,無論是一廂情願的愛,還是兩情相悅的愛,都是被愛更幸福。我真誠希望有一天這個世界能充滿愛,讓我們每個人都能體會到被愛的幸福。
盤問
陳國坤(正方):請問對方辯友一個問題,當你真心真意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會不會希望他過得比你好呢?
馬薇薇:我當然希望了,但是如果他像對方三辯所説的那樣,他並不愛我,那麼我就不會把他囚禁在我愛的囚籠之中,讓他勇敢地去愛他所愛的人,因為被愛沒有愛幸福,所以因為很愛很愛你,才舍得讓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陳國坤:所以按照對方辯友的觀點,愛比被愛更幸福,可是他又希望對方過得比你好。是不是説你永遠會比對方過得好,因為愛比被愛幸福,那你願望永遠不能成功,你還感到幸福嗎?
馬薇薇:這就是由被愛的局限性導致的,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歌裏唱:“只要你過得比我好”。你要過得比我好,所以我就不能僅僅把你囚禁在我的身邊,如果你被我愛僅僅是感到滿足的話,那麼有一天你找到真正你愛的人的話,你會更滿足,更幸福,所以我才舍得讓你走。這就是愛的偉大之處,這也就是為什麼愛比被愛更幸福。
陳國坤:所以對方辯友答到“只要你過得比我好”,是不是跟他説你愛我吧,你愛我吧,你只要愛,愛比被愛更幸福,你就會更幸福了呢?
馬薇薇:愛不是這樣自私的,我希望你去愛一個人,但這個人未必是我。
陳國坤:好的,我再問你另外一個問題。今天父母都會很疼愛孩子,他會愛孩子,可能很多孩子卻在很悠閒地看電視,請問那個比較幸福呢?
馬薇薇:我認為在這個時候,父母是更幸福的,而孩子如果也想像父母那樣幸福的話,就真的應該幫我們的爸爸媽媽捶捶肩、洗洗碗。
陳國坤:好,對方辯友告訴我們洗碗是更幸福的,那你是不是跟你媽媽説,媽你洗碗真幸福,你怎麼痛苦地讓我一個人悠閒地在這兒看電視呢?是不是這樣子呢?
馬薇薇:問題是我們的媽媽洗碗的幸福是源自他們對我們的愛,如果我們真的愛我們的他*的話,我們也應該去洗碗,難道對方辯友您不是這樣想的嗎?
陳國坤:那按照對方辯友的觀點,愛比被愛幸福,你要給你父母幸福,是不是跟你父母説,媽,愛我多一點吧,你越愛我越幸福。
正方盤問反方
黃磊:一個比較的命題,總得有比較的標準,請問對方,更幸福的標準是什麼? 吳天:這個更幸福,我想今天我們找不到一個特別公證客觀的標準,因為幸福畢竟是人的主觀感受,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經驗,通過大家感同身受的感覺,去體味到底哪一個更幸福,而且我們既要看一個人在愛和被愛的時候,誰更幸福,更要看面對同一份愛,是付出愛的人幸福還是被愛的人幸福。
黃磊:很遺憾,這個問題呢被無情地回避了。其實按您舉的那兩個例子,一個是父親蓋被子,一個是讓孩子去洗碗,是不是更好地得到滿足和更好的外在享受,就是更幸福的?
吳天:我想這確實是更幸福,因為父親為我蓋被子的時候,我是很好地享受了這種父愛的溫暖,為什麼我不是比我的父親更幸福呢?
黃磊:難道外部條件優越,人就更幸福嗎?按理説來公寓就應該比一個平草屋更幸福吧!山珍海味就應該比粗茶淡飯更幸福吧!一碗炸醬面是不是比半碗炸醬面更幸福呢?
吳天:對方辯友一共問了很多問題,但是我想關鍵是在於,那個蓋被子的人是我的父親,他不僅僅是為我蓋被子,他蓋被子的時候,包含了所有父愛的深情,我被他蓋被子的時候,我感到的是那種父愛的溫暖,那何止是一種鴨絨被的溫暖呢?
黃磊:其實按照這個邏輯推演來看,一個女子最幸福的就是應該嫁給一個百萬富翁,可能會被他包養,但是有吃不盡,喝不完的東西,這就是更幸福的,這符合我們的常識嗎?
吳天:我可沒有説更幸福的時候,就是錢拿得最多的時候?我覺得更幸福的時候,是有一個人真心真意地愛我,他無私地愛我,完全希望我過得比他好的時候,我那時候真的會最幸福。
黃磊:希望過得比他好,就能論證被愛更幸福嗎?我被母親愛,我還希望愛我的母親更幸福,是不是也自然論證了母親愛我更幸福。
吳天:所以愛加上被愛最幸福呀,所以用希望這種論點,是不能論證對方辯友的論題的。
駁論
反方反駁正方
趙惠(反方):今天對方辯友在愛的名義下,給我們拋出了幾個特別可愛的論點,可惜真理多走了一步,就變成了謬誤。讓我們先來看看對方同學多走的這一步,在哪?對方同學今天通過得到幸福的途徑,來告訴我們怎樣更幸福,他們説什麼呢,他們説愛的幸福,是我自己主動追求的幸福,而被愛的幸福呢,是我被關愛後得到的,是我被動得到的幸福,所以愛就比被愛更幸福了。可是問題就在於為什麼我主動追求到的幸福,就一定比被動得到的更幸福了呢?今天我可以主動地去賺錢,我也可以被動地突然接受了一大筆遺産,您能説我主動賺到就比我被動得到的更多嗎?今天我也可以主動的去烘塊餡餅,但是也不排除有一種可能性,天上突然有一個餡餅掉在我面前吧,那麼為什麼我主動烘出來的餡餅,就比我被動得到的更大,更好吃呢,這是第一。
第二,對方同學又告訴我們,助人為快樂之本,所以當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就會無條件的幸福,就好像南丁格爾,又比如説德來修女,且不説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假使説今天有人愛上我了,他給倒了一杯水,他心中就覺得的十分幸福,那麼我什麼都沒做,就有人來倒一杯水給我喝,我是不是更幸福了呢?接著對方同學又講到了社會的價值倡導,説如果我們倡導被愛比愛更幸福,就會沒有人去愛別人了,大家都等著人家來愛了,可是我們想一想,當我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想的是什麼?我們是在想我們通過自己的愛,讓這個人更幸福吧,我們想的是只要你過得比我好,我自己怎麼樣都可以吧。
正方反駁反方
黃磊(正方):謝謝主席,對方告訴我們在真理之外,你要再走一步就是謬誤,但我們知道幸福是需要追求的過程,如果對方只是原地踏步,可能幸福永遠不會來到您的身邊。
對方立論告訴我們四點,讓我們逐一想來,第一他舉了一個例子,説父親呢給孩子蓋被子,其實我也被父親蓋過被子,我感到很幸福,但這裡比較的是什麼,是被愛與否的幸福比較,我為什麼會感到更幸福,是因為如果父親不給我蓋被子,這個時候我沒有人給我蓋被子,我感到痛苦,這個時候有人蓋被子,這是被愛比不被愛幸福,不能説明問題為什麼?讓我們想想,按照今天比較愛和被愛這樣一條邏輯來説,這個例子應該怎麼舉?是這樣來舉,今天我父親給我蓋被子,將來有朝一日,我也會成為父親,我也要給我的孩子去蓋被子,這個時候我是否更為幸福?這是今天這個例子的正確比較方法。第二點對方辯友告訴我們,因為愛總是要期待回報的,回報的時候,要希望您愛的那個人再反過來愛你,我覺得愛不是這樣的,愛的確需要回報,但不是對方所講的回報,怎麼講,舉個例子就好理解了。我們今天的老師,含辛茹苦地付出,他希不希望回報,他希望,但是這個回報不是學生提著大包小包來看他,而是希望看到自己的學生桃李滿天下。一個母親的愛需不需要回報?需要,不是説孩子要來回饋自己,而是説母親看到孩子能像對方辯友一樣,在自己的領域中展翅欲飛,這是愛所需要的回報。第三點,對方辯友告訴偉大的人物是犧牲的,他們可以去高尚,他們可以不幸福,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好理解了,孔融讓梨,給梨總是不快樂的事情吧,但是幸福是這樣梨的比較嗎?付出的過程是真正幸福的體驗,對方辯友無疑論證的是,不勞而獲之後那種滿足感才是最幸福的,這合理嗎啊?
對辯一
薛樂(正方):對方説母親希望孩子更幸福,所以孩子被愛更幸福,想請教您,孩子被母親愛的時候,是不是也希望愛自己的母親更幸福呢?
陳曉歡(反方):可能吧。可是我想説的是,剛才對方辯友講父親和兒子那個例子的時候,是比較錯誤了,他説我們比較的是,我兒子被愛和不被愛的時候的幸福,而我們比較的是父親愛和孩子被愛時候的幸福,請對方辯友解釋一下,父親愛兒子,兒子被愛哪個更幸福?
薛樂:我來告訴您吧,一個孩子被父親蓋一張被子誠然是幸福的,如果有一天我們長大了,能夠為年邁的父親,蓋上一張被子,難道我們不會覺得更幸福嗎?
陳曉歡:我會覺得更幸福,可是當父親看到自己一手撫養起來的兒子為自己蓋被子的話,這個父親是不是會覺得更更幸福呢?
薛樂:謝謝對方辯友,已經告訴大家當我們被父親愛的時候,我們是幸福的,但我們愛父親為他蓋一張被子,我們更幸福。想請你繼續回答我的問題吧,如果母親希望孩子更幸福,就能論證更幸福,是不是今天孩子希望母親比自己更幸福,就能論證我方立場呢?
陳曉歡:對不起!“希望”是對方辯友歸謬的,可是我想今天如果我沒有歸謬的話,我應該聽到對方辯友陳詞的時候,講愛是主動的,被愛是被動的,我想剛才我方駁論的時候,已經提出了主動的就一定比被動的愛更多呢?
薛樂:對方辯友,阿Q愛吳媽的時候,吳媽是被愛吧?請您告訴我,吳媽被愛的時候如何能像您説那種感到滿足和愉悅,如果她如此滿足和愉悅,為什麼要打阿Q一下呢? 陳曉歡:阿Q愛吳媽,吳媽都打他一下,你覺得阿Q比吳媽更幸福嗎?
薛樂:對方辯友因而您就可以告訴我們説,原來吳媽打阿Q一下,吳媽就比阿Q更幸福了?(正方時間到)
陳曉歡:我並沒有説吳媽更幸福,可是大家想一下,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對方辯友論點是説你的幸福能把握,可是當你被拒絕的時候,你那個幸福能把握嗎?不能,當你被接受的時候,那個幸福也不是你把握,是對方把握的。所以説對方的論點也不能成立。
對辯二
陳曉歡(反方):請問今天如果我身邊有個女子叫阿花,我折了千紙鶴,給她折了七天七夜,可是她卻隨手拿去廢紙回收,請問我內心還幸福嗎?
馬薇薇(正方):你當然痛苦了,因為您期待被愛,這是期待被愛帶來的痛苦,也就是強調被愛更幸福帶來的痛苦,所以對方辯友別做等愛的男人呢!
陳曉歡:可是如果我不愛那個女生的話,為什麼我……
馬薇薇:如果害怕愛帶來痛苦,我們就不去愛的話,那您就只能一直等待。請問對方辯友,你們告訴我們説,愛都是期待回報的,如果真的是這樣,在泰坦尼克沉沒的時候,傑克就應該對羅絲説,你愛不愛我,不愛的話,我立馬爬上舢板把你擠下去,而不會對她説: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陳曉歡:可是在座各位女士想一想,如果一個男士願意為你這麼犧牲性命的話,你們心裏是不是感到最幸福呢?再問對方辯友一個問題了,今天如果還是很堅持不懈,我去拿著鮮花跟她示愛。可是她打了我一巴掌説,我不愛你,請問我心裏幸福嗎?
馬薇薇:當然會痛苦了,我們從來都沒説過愛不會帶來痛苦,正如被愛也一樣,會帶來痛苦,就像阿Q和吳媽的那個例子。但是您因為害怕痛苦,就不去愛,或者不去被愛了嗎?
陳曉歡:不管是吳天的例子,還是我的例子,對方辯友是想告訴我們,被打一巴掌是幸福的嗎?
馬薇薇:對方辯友我們有説過這樣的話嗎?你們告訴我們説,高尚的愛是不幸福的,幸福的愛是不高尚的,那我想請問一下,世界上哪一部分人應該負責高尚不幸福,哪一部分人應該負責幸福不高尚呢?
陳曉歡:每一個人都應該去給與別人幸福,對方辯友一直告訴我們説,今天我們要追求幸福,所以愛比被愛幸福,可是我們就不能換一個角度來想嗎,我們給與我們愛的人更大的幸福,被愛比愛幸福,所以我們去愛,就不能這樣偉大地去想嗎?
馬薇薇:對方辯友您換多少個角度來想,都無法幫世界上分為兩類,剝奪他們高尚和幸福的權力。 (正方時間到)
陳曉歡:今天對方的理論點,就是一直告訴我們,因為你要追求幸福,因為愛比被愛幸福,可以給你帶來多大的好處,有很多得好處,所以你去愛吧,可是我們的愛是這樣子的嗎?
提問嘉賓提問
提問嘉賓王慰卿:我請問正方的二辯同學。
黃磊(正方):好,謝謝。
王慰卿:你們剛才在立論的時候,把幸福定義為一種價值的實現,得到社會的認可,假如你愛的出發點就錯了,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沒有對社會造成正面的效應,那麼你還會感到更幸福嗎?
黃磊:謝謝嘉賓的提問,其實我方説,人的幸福來自那裏,來自欲求的滿足,人有兩種類型的欲求,一方面是像對方所説的,對外在環境,外在物質條件所帶來的滿足;一方面呢,是自己有一個實現人生價值的需求,所以我們認為後者比前者呢是更為深層的。也許你個人價值的實現,不被帶來社會的認可,這點呢,我方坦然承認,確實有的個人價值實現了,比説有的吸毒者,走私者,他的價值不會得到承認。誠如我方説的,愛會帶來痛苦,也可能不認可,其實同例,反方被愛呢,也會帶來不認可,也會帶來痛苦,所以雙方在比較更幸福的時候呢,是帶來幸福與帶來幸福的更為豐富的比較,而不是誰更痛苦的比較,否則對方就只能比較,愛帶來的痛苦和被愛帶來幸福,一個痛苦跟幸福比較。用同樣的邏輯,我方也可以比較,愛帶來的幸福和被愛帶來的痛苦。這樣這個辯題呢,也就失去意義了。
提問嘉賓余磊:從公平的角度出發,我也請教反方的第二位辯手,陳曉歡同學。
陳曉歡(反方):謝謝。
余磊:在你立論當中談到,有不求回報的愛,而這種不求回報的愛,也是被愛比愛更幸福。比如説南丁格爾,她犧牲了自己的幸福,換來了更多人的幸福,但是我們仔細分析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在南丁格爾付出他愛的同時,她實現了自我的價值,成為了白衣天使的象徵,這是人自我價值的實現。而在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裏面,這是最高層次,我想請教您的問題就是,這種最高層次,自我價值實現的滿足,比低層次的,生理欲求實現的滿足,有沒有區別?如果有區別的話,哪個更幸福?
陳曉歡:謝謝余磊的問題。我想這種高層次的愛,跟低層次的愛是有區別的,就像我們在立論的時候講的,一個是期待回報的,一個是不期待回報的。那我想剛才嘉賓提問的問題,是那些高層次的,不期待回報的那些人,他們在犧牲自己幸福的時候,同時也實現了自己的個人價值,還有社會價值。我想我的答案他們也是幸福的。為什麼呢?因為今天我們從來就沒有否認,愛是幸福的,在這點上我們沒有分歧,我們是説被愛比愛更幸福,所以當那個很偉大的人,他犧牲了自己的幸福之後,他自己個人價值得到了實現,可是那些被他這麼偉大的愛愛的那些人,我覺得他們的幸福感應該是更大的。這是我們的觀點,希望能令您滿意。
提問嘉賓蔣昌健:我請教正方第三位辯手,在拿到這個辯題的時候,我一個朋友告訴我,他説這個問題在我們家裏呢,是相當的簡單,他説他對他的妻子有愛,他説他這個愛的動機,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他覺得被愛比愛更幸福的這樣一個理解上,所以他支付了他的愛。我想請問,他這一個理解,是不是顛覆了你們的立場。
馬薇薇(正方):其實我們每一個無私付出愛的人都絲毫沒有顛覆任何的立場,因為我們去愛一個人的時候,當然像對方辯友所説的那樣,希望他比自己更幸福,但是這僅僅是希望,為什麼不能成為事實呢,這可能是存于大家心頭的一個疑問。其實這是由於被愛的局限性導致的,因為人的幸福需求,其實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呢,是較低的層次,也就是生活環境的改善帶來的滿足感;第二個層次,也就是人自我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感。可是人被愛的時候,無論愛你的那個人,為你做出再多的東西,都只能使你身邊的環境改善,卻無法讓你實現你自己的價值,所以説無法完成更深、更層次的滿足,所以就永遠無法比愛的那個人更幸福。所以我們去愛每一個人的時候,無論是母親愛孩子,還是我們愛自己的戀人,都會希望他能夠愛己所愛,這就是為什麼每一個母親去教孩子的時候都説,你要學會去愛。
提問嘉賓路一鳴:作為對應,我也提問反方的第三位辯手。
吳天(反方):謝謝。
路一鳴:我們知道愛或被愛可能是一段時間的持續的過程,我們把愛放大來看,當我們對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施與愛的時候,這些得到幫助的人,他們接受了愛,他們被愛了。那麼從南丁格爾的角度出發,他的生存狀態和那些被他幫助的那些非洲饑民,他們誰的生存狀態更幸福?!
吳天:這個生存狀態誰更幸福,如果單從生存狀態來説,可能還是那些饑民不大幸福,而南丁格爾畢竟她還是護士,他可以住在比較優雅的房間裏,或者説他至少可以吃飽穿暖。但是我想説的是,幸福不僅僅是生存狀態這個層面上,它也包含了對方辯友剛才提到價值實現上,或者説一種情感的慰藉上,因為我們説對於那些非洲饑民來説,從來沒有人這樣愛過他們,從來沒有人真正關心過他們,欣賞過他們,給他們真正人的尊嚴。那麼當南丁格兒這樣一位天使,給了他們這樣的愛的時候,我想那些饑民會比南丁格兒更幸福。
自由辯論
張君:請問對方辯友,不期待回報的愛是不是更幸福呢?
吳天:不期待回報的愛比期待回報的愛幸福,可這只是愛與愛的比較,期待回報的愛,那些被他愛的人,會更幸福呀。
薛樂:對方告訴我們説南丁格爾是通過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成就了別人的幸福,對方又告訴我們南丁格爾是幸福的,請您論證一個人怎麼通過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成就自己的幸福?
陳國坤:因為愛本身就是幸福,這點是大家共同承認的。今天對方告訴我們,主動就是幸福的,我真希望對方辯友按照這種觀點給我點錢吧。
馬薇薇:如果説付出的人反而沒有得到的人那麼幸福的話,那麼諾貝爾和平獎應該改名叫諾貝爾慈善基金會。
吳天:可是我想得諾貝爾獎的那些人,他們得獎的時候是幸福的,但是他們為什麼説自己幸福呢,因為除了他自己得獎以外,還有他的家人深深地關愛他,他也享受到被愛的幸福。倒請問對方辯友了,如果您主動得到的就是更幸福的話,為什麼那些被他們愛的人會更幸福呢?
黃磊:對方告訴我們當您施與的時候,您就是在犧牲幸福,在座的各位剛才給了很多掌聲,我感到我被您所愛,您有犧牲幸福嗎?
陳曉歡:我們是説有部分情況,犧牲自己的幸福,給予別人幸福。我們想一想如果你犧牲自己幸福,反而會得到更大幸福,這叫犧牲,還是叫投資呢?
薛樂:對方辯友,幸福不是孔融的那個梨,你讓給了別人,自己就沒有了。請教對方辯友如果幸福是可以犧牲的話,為什麼那些抗擊SARS的醫護人員,要遠離家人的關愛,去無私付出呢?
趙惠:因為他愛的付出可以讓更多的人感受他的愛,可以讓更多的病患在他們的愛當中得到康復呀,對方同學。
黃磊:在您那裏我們不要義務獻血了,您是在犧牲幸福,在您那裏我們不要參加青年志願者了,在您那裏我們是在犧牲幸福。
陳國坤:如果幸福不可以犧牲的話,那我就沒有犧牲幸福這個説法了對不對?對方辯友到現在您還沒有給我們解釋,你們論點中,為什麼主動的就一定比被動的更多呢?
黃磊:還有一種説法,叫做月亮撞地球,有發生嗎?
陳國坤:對方辯友你還沒有回答我們的問題,為什麼主動就一定比被動的更多呢?
馬薇薇:因為獲得途徑更自由,更容易得到的幸福,難道不是更為幸福嗎?
趙惠:對方同學您覺得容易的就是更幸福的嗎?那吃飯睡覺最容易,豬更幸福吧。
張君:我們來討論一下大家關心的愛情,梁祝的祝英臺總是追求幸福的吧,她為什麼不選擇被馬文才愛,卻選擇了梁山伯呢?
陳國坤:那是被不同人愛的幸福的區別,不是愛跟被愛的幸福的區別。對方辯友今天你還有一個論點説,被愛的幸福是無法決定和把握的,請問你愛的幸福是怎麼決定和把握的。
薛樂:梁祝的故事真是被愛的選擇嗎?祝英臺可是女扮男裝,跟隨梁山伯去私塾的。請問對方辯友如果梁山伯認為祝英臺是個男人的話,他怎麼去愛祝英臺呢,請問這裡邊到底是友愛還是愛情呀?
吳天:我不明白對方辯友今天談到這個祝英臺女扮男裝有什麼意義,如果梁山伯是因為他是男人去愛的話,這種愛那可能是另外一種愛,也不是我們討論愛情的愛呀。
黃磊:所以那不是愛情的愛呀,按照對方的觀點被愛幸福,岳母為什麼不把岳飛留在自己身邊孝敬自己而讓他們馳騁殺場呢?因為岳母是偉大的,她要讓兒子給予更多人幸福,這就是愛的偉大嘛!
馬薇薇:按照對方辯友的這種邏輯,岳母就不應該在岳飛背上刺上“精忠報國”,應該刺上“我愛我媽”呀。
陳曉歡:對方辯友以為岳飛和岳母他們都是衝著幸福去的嗎,他們是衝著整個國家所有人民的幸福去的,所以才説“精忠報國”嘛!
薛樂:衝著所有人的幸福,難道就不是幸福了嗎?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幸福,在對方眼裏,居然不是幸福嗎?
陳曉歡:我沒有説不是,可是追求所有人幸福,又刻上“精忠報國”,是不是説,要讓所有人被愛之後,他們才能得到幸福呢?
黃磊:按照您的理論,這個時候岳母可是在犧牲幸福,這個時候岳母不幸福,請你論證岳母幸福不幸福?
吳天:岳母是幸福的,可是他確實犧牲了與兒子團聚的這種天倫之樂,他把兒子奉獻出去,是讓他的兒子去愛別人。而且再説了,我愛一個人的時候,為什麼就要把他捆在我身邊,他不在我身邊,我還是繼續愛著他呀。
馬薇薇:那麼當岳母看到岳飛在前線殺敵報國的時候,那種由衷的自豪之情,到底是幸福還是不幸。
陳曉歡:是幸福,可是對方辯友在這裡沒有比較愛和被愛,對方辯友你回避我那個問題已經很久了,為什麼被愛的幸福是不可以決定和把握的,愛的幸福就是可以決定和把握的呢?
薛樂:我們已經回答過很多次了,因為主動把握的這種愛,它是更自由的,倒是想請教一個問題了,母親常説:我不求你以後給我回報,但求你能平平安安。請問這種無私的母愛,幸福不幸福?
陳曉歡:對方辯友説回答了,其實沒有,為什麼呢?因為剛才我就問他,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那個人可以選擇拒絕也可以選擇接受,當對方選擇拒絕或者選擇接受的時候,這個幸福怎麼是由您自己把握的呢?
馬薇薇:那對方辯友您如何選擇我們在座哪一位來愛您呢?你可以選擇別人愛你多深,誰來愛你嗎?
陳曉歡:對方辯友今天我們講過被愛和等待被愛的過程,如果我們講被愛的話,就已經不是等待,如果我講到選擇一個人的話,那還沒有被愛。
黃磊:今天對方偏要把被動,説成主動,就算我被打了,我要説我是主動把臉送上去的呀。
吳天:明明是對方辯友在混淆主動與被動呀。可是我們知道這個愛的幸福,不一定是自己主動把握來的,當我愛上一個男孩子的時候,我並不知道他是會接受我,還是會拒絕我,當他拒絕我的時候,我真的會哭得睡不著覺啊!
薛樂:但是為什麼您明知您可能哭的睡不著覺,還要去愛這個男孩子呢?那不是因為如果你能夠愛他,你能夠品嘗到更大的幸福嗎?
吳天:因為我愛他,我是要給他幸福,不是為了我自己幸福呀。 (反方時間到)
馬薇薇:如果愛真的需要回報的話,就不是衣帶漸寬終不悔了,是衣帶漸寬很後悔,沒有抱得佳人歸啊。
張君:如果真的是被愛更幸福話,我們的母親真的不會説只求你平安,而是説你快來孝敬我吧。
總結陳詞
反方新加坡國立大學隊總結陳詞
陳曉歡:先看對方辯友的論點,他們今天提出的第一個論點是,為什麼愛比被愛更幸福呢,因為愛追求來的,是主動的,被愛得來的是被動的,我想這一點在之前的辯論過程中,我方已經解釋的夠清楚了吧,主動得到的並不一定比被動得到的更多。第二點對方辯友一直在回避,他們的論點其實告訴我們,被愛的幸福能夠決定和把握的,換句話説愛的幸福是能夠決定和把握的,可是大家想一下,當我愛一個人的時候,可能我被她拒絕,不但被她拒絕,還被她打一個耳光,踹一腳,也可能被她接受,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愛的幸福是不是也不能決定和把握的呢?既然愛和被愛的幸福,都是不能被決定把握的,那為什麼愛就比被愛更幸福了呢?
對方辯友的第三個論點是告訴我們,什麼叫做幸福,幸福是叫做一個人實現自己的價值,那大家想一下,到底是愛能實現自己價值呢,還是被愛更能實現自己價值?我們説被愛的時候,是你某一個方面,得到認同和欣賞,愛是你去欣賞和認同別人的某一個方面,相比較之下,是不是被愛才更能實現自己的價值呢?我們説“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榮”,其實講的也是同一個道理,對方辯友在陳詞的時候,還講到一個價值取向,他們説今天我們講被愛比愛更幸福的話,那每個人都會追求被愛,我説錯了,今天在價值取向方面,我們雙方根本沒有矛盾,對方辯友推崇大家要去愛,我們也是推崇大家要去愛,,可是對方辯友講大家去愛理由是什麼呢,因為你自己能更幸福,而我方推崇大家去愛的理由是什麼呢,因為你能讓你周圍的所有人更幸福。我們説你要説服一個人的話,就一定要擺實事講道理,看完了對方辯友怎麼講道理的時候,再來看一下他們今天怎麼擺事實的。
今天對方辯友舉了很多例子,告訴我們很多人他們在付出愛的時候,他們是不求回報的,可是他們不求回報的時候,他們也是感到幸福的,這些例子我們不否認它存在,可是這只證明什麼?證明了愛是偉大的,愛是無私的,偉大的、無私的不一定是幸福的,為什麼呢,很多偉人之所以成為偉人,就是因為他們犧牲了自己的幸福,去成全別人,所以偉大的本身並不一定是幸福的,在這一點上,即使我退一步講,即使我承認對方辯友所舉的例子當中的那些人,當他們在付出偉大愛的時候,他們確實感到了一點幸福,那又怎麼樣呢,那又證明了什麼呢,愛是幸福的,在這一點上,我們今天雙方沒有分歧,可是我們分歧是愛和被愛那個更幸福,對方辯友有沒有做比較呢,沒有。那讓我們來想一下,如果當你付出這樣一份偉大的愛的時候,你都能感覺到幸福的話,那當我接受到這樣一份偉大的,無私的,不求回報的愛的時候,我的幸福感,是不是也不會少呢?那既然被愛的幸福感也不會少的話,對方辯友又是怎麼論證出,愛比被愛更幸福呢?今天這個辯題是個比較性的辯題,我們今天從來就沒有怕過比較,怕的只是對方辯友不比較,所以希望對方辯友在等一下陳詞的時候,多做一些比較,謝謝。
正方中山大學隊總結陳詞
薛樂:我們來看一下今天對方是怎麼比較的好不好?對方辯友告訴我們説,如果父親為您蓋一張被子的時候,您是幸福的,您比較的是父親蓋一張被子,比不蓋一張被子您更感到心靈的溫暖,可是您有沒有比較如果您為父親蓋一張被子,和父親給您蓋一張被子誰更幸福呢?所以今天對方辯友比來比去,指的是被愛比不被愛更幸福,如果這樣也能論證您方命題的話,是不是我今天告訴您,愛比不愛更幸福,也能論證我方的觀點呢?對方今天的命題只有兩個標準,第一,他告訴大家,原來愛可以是期待回報的,所以説當你得不到回報的時候,你就更為不幸,所以説我們知道相思是痛苦的,但是您要想一想,為什麼相思之苦,如此難熬,實際上我們都知道如果“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那是愛的付出帶來的幸福,您今天要告訴我們的是,如果一個母親,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而不求回報的時候,他沒有對兒子施與愛,因為他沒有期待回報,這符合我們的常識嗎?
對方辯友退了一步告訴我們説,其實有一些偉大的愛,也可以不求回報,但是對方又告訴我們,這種不求回報,是犧牲了幸福,也是不幸福的。那麼就請您告訴大家,為什麼南丁格爾在照顧他那些病人的時候,他是更為不幸的呢?為什麼一位老師,當他把全部的積蓄,都捐給希望工程,那些孩子沒有對他説一聲謝謝,他就因此而感到不幸嗎?您要告訴我們説,一個母親當他看到孩子無數次跌倒之後,終於能夠第一次站起來的時候,孩子也沒有對母親説一聲謝謝,難道母親就不幸福?不是更幸福了嗎?如果這樣子能成立的話,那麼今天我們為什麼要去學習那些像南丁格爾,像曼德拉、德來修女這樣一些偉大的人物呢,如果他們比我們更為不幸,我們應該同情他們才是啊!
雖然我有很多大道理仍然想跟大家講,剛才因為一件小事情,我想和您分享一下我的感受。我有一位普普通通的媽媽,這次來北京以後,她每天都要給我打一個電話,她告訴我北京的天氣怎麼樣,叮囑我要多穿一點衣服,我總覺得我的媽媽太嘮叨了,我已經是一個大人了,為什麼她總是把我當一個孩子呢?可剛才上場前的五分鐘,我媽媽給我發了一條短信,她説:兒子,加油,不論結果怎麼樣,媽媽都已經心滿意足。也許作為兒女,我們永遠永遠也無法理解母親的感受,我想只有一天,當我們成為了別人的父母,您才會懂得,原來去愛有多幸福。謝謝。
本場由現場觀眾投票選出的優秀辯手,新加坡國立大學陳曉歡
嘉賓點評
舒乙先生(中國現代文學館館長):我先談談,我個人對這場辯論的感想,第一個感想,就覺得今天這個話題很崇高、很溫暖、給我很大感動。第二個感想,我原來預期,話題應該很多關於愛情的談論,這方面不夠,有點失望,原來我想作為一個老頭,大概可以補補課,這課沒補上。第三個感想,就是説這個本來是一個相當溫柔的話題,但是這個溫柔的話題裏頭呢,有非常多的火藥,這是我的一點感想。
我還是言歸正傳吧,我覺得今天先談談這個題目,這個題目,在一般的常識範圍內,好像對正方是比較有利的,因為一般都認為,好像主動地去愛,愛別人呢,應該比被愛的那個幸福,一般是這樣的。因為基督教有一句很有名的話,叫做:“授比受更有福”,這是一句名言。而且我自己還有過這樣一個切身體會的例子,我有一個作家朋友,他把自己的一本書贈送給他一個朋友,那個朋友是一個女性,作者是一個男性,他自己簽名的時候,比如他姓張,大張,那個女性比如説叫貝貝,(簽的是)“貝貝愛大張”,那個女性已經結婚了,她覺得非常奇怪,我並不愛你呀,這個大張突然就説你真傻,愛別人是很幸福的,主動愛別人是很幸福的。這個題目稍稍有點偏正方。但是反方呢,很機智,居然打得不分勝負,這個很了不起。
我們今天總體上看,有五大優點,第一個,今天的辯論整體水平比較高,打了一場高水平的辯論。第二個就是勝負不管如何,非常地接近,幾乎上是分不出勝敗來。第三風度很好,辯風極佳。第四就是雙方的學子,很機靈,反應非常快,接得塊,回得快,很機智。第五就是雙二號(黃磊和陳曉歡),特棒。五大優點。
四大缺點,第一,説話太快,連珠炮,像老頭聽有點費勁了,接受起來還沒思索通呢,下一句就出來了,太快。第二還是不夠太幽默,按説這道題,應該是比較幽默的,比較詼諧的,比較平和的,在智慧裏頭産生很多詼諧,這樣好。第三呢,就是前頭棒,後來滑坡滑得比較厲害,出彩應該在自由辯論,自由辯論今天沒有出彩。第四就是説語言呢,還是略顯得平凡了一些,標準化的語言不多,個性化的語言少,很出彩的東西不是特別多,很得大家的掌聲,很得大家笑的地方不是特別多。四大缺點。 正方的優點,邏輯性特好,極其犀利。他的缺點是什麼呢?他僅限于談或者説比較多的限于談崇高。太理性,一上來第一定位,説這個愛有多少多少種,最後呢,把主要的話題定在崇高的理性。反方的優點,一上來提被子,這個被子居然佔了今天的主題,棒。所以反方的優點,是比較感性,感性的東西容易感人,他的缺點是什麼了,的思維不太平和,有的相當突出,有的相對比較沉悶,整體團隊的作戰不是特別有利。另外就是好像沒有特別地往下利用這個感性的東西,還可以更感染。比如我舉一個例子,不是説被愛比那個愛的更有福嗎?其實在愛情生活裏頭,常有這種現象,有很多人在等愛,不是主動去愛別人,等愛是非常苦悶,非常糟糕,非常痛苦,這時候“啪:有人愛他了,太幸福了。 最後,我想因為今天愛情説得少了,那麼我説一點愛情的事。有一句名言:世界上惟有愛情才是實在的。大家知道世界上女作家,愛情方面寫得比較好的,而且比較多是兩位,一位是英國的布朗寧夫人,一位是法國十九世紀上半葉的一個大作家,浪漫主義作家,喬治桑。這兩個人的愛情生活不一樣,布朗寧夫人是從一而終的,非常忠實于她的先生。而這個喬治桑呢,換了無數的情人,那麼我想她的愛情生活是非常多彩的,那麼她給她的小愛人,這個小愛人是個大詩人,叫繆賽,寫過一段話,我覺得這一段話好,我奉獻給諸位,作為我的結束: 春天的氣息和丁香花的芬芳,陣陣透進你的房間,令你飽含愛情的青春的心跳動,這就是健康和力量的標誌,大自然賦予我們最甜美的東西。去愛吧,真正地去愛。
責編: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