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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2010年5月28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八次審議大會閉幕 新華社記者朱煒攝
新華網聯合國5月28日電(記者王湘江 白潔)第八次《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28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閉幕。會議通過《最後文件》,就推進核裁軍、防擴散、和平利用核能以及建立中東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等一系列問題達成共識。
此次審議大會從3日開始舉行,189個締約國的代表經過近4周的艱苦磋商最終達成了這份長達28頁的《最後文件》。
根據這份文件,《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確認的5個核武器國家(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和法國)承諾加快努力以推動核裁軍進程取得切實進展。為此,文件呼籲5國在2014年舉行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籌備會議上報告相關進展情況。
文件強調實現《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普遍性的重要性,呼籲印度、以色列和巴基斯坦3個非締約國立即無條件簽署這一條約,並遵照執行與此相關的全面保障監督協定及附加議定書。
文件要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與有關各方協商,在2012年召開一次由中東地區所有國家參加的國際會議,以討論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和其它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問題。文件特別呼籲以色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並將其所有核設施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機制之內。
文件強調,推動和平利用核能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心任務之一,敦促該機構努力推動各國間的核能技術合作、核知識共享以及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核技術。
文件最後強調支持有關朝鮮半島核問題的六方會談,敦促朝鮮履行在六方會談中所作出的承諾,其中包括以可驗證方式、全面徹底放棄核武器計劃,並敦促朝鮮早日重新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70年3月5日生效,其主要目標是防止核武器和核武器技術擴散、促進和平使用核能的國際合作以及推動實現核裁軍。條約規定生效後每5年召開一次審議大會,審議條約執行情況。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