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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和諧穩定,是“平安中國”的核心要素。社會和諧穩定是社會政治發展的有序狀態,是社會發展規律性、社會控制有效性和社會生活和諧性的有機統一。良好的社會秩序,安定的生活環境,是人類延續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前提。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應該是一個平安的社會,國家安定太平,人民安居樂業。 [詳細]
首先,這是一個背景,社會發展需要有一個安定、有序、理性、平和的社會環境。其次,這是一個目標,我們的政法工作就是為了讓老百姓生活得有安全感,能時時處處感覺到公平正義,人民安居樂業,社會長治久安。第三,這是一種手段,就是要改進和創新社會管理,共同努力實現平安目標。 [詳細]
在2013年全國政法工作總體思路中,四項重點改革備受關注——推進勞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四項改革都是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的實現途徑,是對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的改進。”王錫鋅説,四項改革就是四個突破點。 [詳細]
當前,政法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繁重艱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會議要求全國政法機關著力提升“五個能力”——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能力、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科技信息化應用能力、拒腐防變能力。 [詳細]
“平安中國”的提出,是中國人民順應時代潮流,根據自身根本利益和文化傳統作出的戰略抉擇,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符合時代要求,符合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符合世界人民共同願望,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