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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2月,倫敦發生了嚴重的空氣污染事件,含有多種有毒氣體和固體顆粒的厚重霧霾籠罩倫敦長達5天造成多達12000人因為空氣污染而喪生,史稱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這成為了英國人大規模保護環境凈化空氣的開端。
倫敦煙霧事件使英國人開始反思空氣污染造成的苦果,並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的出臺。法律規定在倫敦城內的電廠都必須關閉,只能在大倫敦區重建。同時,大規模改造城市居民的傳統爐灶,減少煤炭用量,逐步實現居民生活天然氣化;在冬季則採取集中供暖,用系統化的方式減少取暖時的燃料使用總量。
1968年,上一個《清潔空氣法案》到期,新的《清潔空氣法案》出臺,新法案又要求工業企業建造高大的煙囪,加強疏散大氣污染物。1974年英國政府頒布實施了《控制公害法》。該法全面、系統地規定了對空氣、土地、河流、湖泊、海洋等方面的保護以及對噪音的控制條款。
政府頒布的關於控制大氣污染的法令還有《公共衛生法》、《放射性物質法》、《汽車使用條例》和《能源法》等。上述各種法令、通告的頒布,對控制倫敦的大氣污染和保護城市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依法治理污染已成為英國政府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政府發佈的各種相應的法律、通告,為成功控制大氣污染奠定了基礎。
這些法案針對各種廢氣排放進行了嚴格約束,並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有效減少了煙塵和顆粒物。到了1975年,倫敦的霧日已由每年幾十天減少到了15天,1980年則進一步降到5天。
上世紀80年代後,交通污染取代工業污染成為倫敦空氣質量的首要威脅。數量持續增加的汽車取代燃煤成為英國大氣的主要污染源。這些物質在陽光中的紫外線作用下發生複雜的光化學反應,産生以臭氧為主的多種二次污染物,就是所謂的“光化學煙霧”。
對於這一趨勢,英國自1993年起要求所有出售的新車必須加裝催化器,以減少氮氧化物污染。1995年英國通過了《環境法》,要求制定一個治理污染的全國戰略。根據英國國內、歐盟及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設立了必須在2005年前實現的污染控制定量目標,要求工業部門、交通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減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多種常見污染物的排放量。
同時,發展公共交通,減少私家車數量也是配套的手段。倫敦有著強大的公共交通系統。有140多年曆史的地鐵是大多倫敦人出行首選,密如蛛網的線路覆蓋整個倫敦。除了地下鐵,還有城市火車、港區輕軌和幾百條公交線路分流路面人群。發達的公眾交通以及政府對非公交系統用車的高壓手段,讓公眾更樂意選擇地鐵或公交系統出行。
英國一直致力於控制市區內的汽車數量,在2003年更是用收取交通堵塞費的手段限制私家車進入市區。到2008年2月,倫敦針對大排量汽車的進城費已升至25英鎊/天,折合人民幣350元/天。這大筆收入都花在了公共交通上面。對擁堵費制度雖然抱怨挺多,但事實是收費地區交通擁堵程度減少了30%。倫敦正計劃在今後20年裏,把倫敦的私車流量減少9%。
1973年《歐共體環境行動計劃》法案,歐共體委員會建立了一項程序,要求成員國在設定的截止日期前就環境空氣中污染物濃度不能超過的水平達成一致。英國關於空氣質量的第一項指南于1980年産生,當時僅涵蓋了煙塵和二氧化硫。
1995年《環境法》首次要求政府制訂國家空氣質量戰略,規定各個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的評價與回顧,對達不到標準的地區,政府必須劃出空氣質量管理區域,並強制在規定期限內達標。此時的新標準已經涵蓋了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多種常見污染物。
歐盟要求其成員國2012年空氣不達標的天數不能超過35天,不然將面臨4.5億美元的鉅額罰款。
目前英國空氣質量標準和目標取自於歐盟《空氣質量框架指南》及其子指南,明確了12項污染物的限值或目標值。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顆粒物、鉛等。
倫敦從1994年開始監測PM10,倫敦市僅有郊區環境站年均濃度達標,城區環境站和路邊站均不達標。(郊區環境站濃度範圍為25—45μg/立方米,98年以後實現達標;城區環境站年均濃度為40—60μg/立方米;路邊站年均濃度為70—80μg/立方米)。
經過十餘年的治理,根據英國2010年空氣污染年報,2010年大倫敦城市區PM10年均值達標,是英國43個空氣質量考核區唯一一個日均值超標的地區,但日均值達到寬限期要求。
PM2.5的檢測要晚于PM10。倫敦市1999年建立了第一個PM2.5監測站。該站1999至2000年期間,PM2.5年均濃度值在13—16 μg/立方米的範圍內波動。隨後陸續建立郊區、城市及路邊PM2.5監測站,目前有17個監測站在運行。2010年,大倫敦城市區PM2.5年均值為16μg/立方米達標,達到歐盟和英國的標準。
然而,即使倫敦的空氣污染治理在過去的半個世紀取得了如此大的進步,但對倫敦空氣現狀表示不樂觀的依然大有人在。根據歐盟委員會最近幾年所作的報告,倫敦城的空氣污染指標既不符合歐盟指標,也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標準相去甚遠。2010年,一份由倫敦市政府主導的空氣質量報告顯示,每年大約有4267名倫敦居民因長期暴露在倫敦糟糕的空氣中導致死亡。
甚至,倫敦“糟糕”的空氣質量,還一度成為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前媒體報道中的主要話題。英國肺臟基金會呼吸病學顧問基斯•普勞斯就曾表示,倫敦夏季時常出現的煙霧污染可能會引起一些運動員喉嚨和胸口的疼痛,令他們的呼吸急促,選手們甚至只能借助一些藥物來緩解這些不良症狀。
儘管已不再有半個世紀前的嚴重污染,但面對這些指責和質疑,倫敦市政府能做的唯有繼續治理空氣污染。“先污染,後治理”的治污模式已經被唾棄。
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新的技術開始被應用於治理空氣污染,不過其主要方向仍然是工業污染和交通污染。倫敦市政府現在提出的目標是:短期內,削減污染最嚴重的機動車的排放;提高新型、清潔機動車和技術的使用率;提高清潔燃料的使用率;長期內,提高交通“零排放”模式的使用率(氫氣燃料電池和電動車)。
同時,倫敦市政府正大力採用灰塵抑製劑這類的化學手段清潔空氣,醋酸鎂和醋酸鈣在2011年被首先投放在了倫敦市內污染最嚴重的瑪麗勒博路與上泰晤士街。實驗表明,抑製劑可以減少高達14%的污染水平,鮑裏斯後於2011年底宣佈,該方案將進一步擴展到倫敦其他十幾個監測站點。
改善倫敦的空氣狀況不僅有政府的努力,英國各大高校、環保組織與媒體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氣污染的踐行者。今年1月16日,倫敦國王學院、倫敦蓋伊醫院與倫敦聖托馬斯醫院聯合組建的國民健康保險制度基金會將聯合主辦一個有關“如何降低空氣污染對個人影響”的研討會,專門探討的是倫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從自身做起改善空氣質量。
為了讓倫敦居民對城市空氣質量有進一步了解,倫敦國王學院于2010年3月12日在多個手機操作系統平臺上推出了一款名為“倫敦空氣”的手機軟體,每小時向用戶免費推送倫敦空氣質量,該軟體數據基於的是設于大倫敦地區100個觀察站的數據。北京時間2013年1月13日21時的倫敦空氣質量為“低污染”,其中氮氧化物1級、臭氧1級、可吸入顆粒物(PM10)2級、可入肺顆粒物(PM2.5)2級、硫化物1級(數字越低表示污染越輕)。一名用戶在評論中寫道:“數據的上下起伏都在督促我過更環保的生活。”環保不再是對短時間重度污染的反應,而是一種健康的生活方式。
倫敦治理空氣污染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訣竅,只有決心、行動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