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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2月08日 1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快訊: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阜陽市潁泉區區委原書記張治安受賄、報復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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