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風景變成私家後院,總共分幾步?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0日 10: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我們並不反對市場化經營,也完全贊成保護私有財産。但不管在什麼社會,無論怎樣市場化,總有一些東西是不能給錢就賣的

  在西湖遊覽的遊客和杭州市民發現,在西湖景區環湖一帶,有許多名勝古建“可望而不可即”,一些絕版的風景,搖身一變成了高檔“會所”。有的需要花大價錢才能進去“最低消費”一把;還有的變成“私人場所”,更是拿錢也進不去。不少人在問:政府著力打造的“大眾西湖”,為何走了樣?一些本應向大眾開放的名勝故居,怎麼成了有錢人的“後院”?

  其實,這樣例子還少嗎?美麗的洱海旁邊,填湖建起了別墅項目,龍門石窟對面的西山上,也曾立起過別墅群。這些聞名天下的風景勝地、世界遺産,悄悄地就被一些人變成了自家的“後花園”。如果這還屬於沾光、借勢的話,西湖景區則直接把公共資源變成了個別人的私人領地。還有,更常見的是,在一些風景區和旅遊勝地,經常碰到一些風景絕佳的地段,柵欄一圍,就“閒人免進”了。這種情況,十有八九是被開發了,但任你怎麼打聽,也搞不清誰在圈地,誰在經營。

  比如,哈爾濱太陽島,這個因一首《太陽島上》名聞天下的勝地,曾是哈爾濱人消暑度夏的樂園。抱一捆啤酒冰在水裏,在涼爽的江風中小憩,這已成為很多土生土長的冰城人最美好的記憶。但不知何時,這裡被圍起來開發了,市民進去花幾十元。從此,城市多了一個5A級景區,市民少了一片避暑勝地。

  從這些例子可以窺見,“我們的風景”怎樣一步步變成了“別人的後院”:先以“保護”的名義,把原本開放的景區用鐵絲網一圍,然後就要收費了;繼而引入社會資本,進行市場化運作;然後以租借或者轉讓的名義,管理方逐漸隱退,“公地”變成了個人私産。

  我們並不反對市場化經營,也完全贊成保護私有財産。但不管在什麼社會,無論怎樣市場化,總有一些東西是不能給錢就賣的。巴黎的盧浮宮,不可能被賣作私人的領地,同樣,無法想象我們的故宮,會被改造成“私人會所”。

  近些年,杭州力推“還湖於民”,取消大西湖景區的門票,主動拆去了一道業已形成的“圍墻”,讓所有遊客平等分享公共資源。此舉不僅贏得了各界的廣泛讚譽,也讓杭州的旅遊收入不減反增。但是,沿湖一下子冒出眾多“閒人免進”的私人會所,如美人臉上的暗瘡,讓“還湖於民”的美譽大打折扣。

  西湖的自然風景,是天地造化的結果,沿湖的名人故居和古建築,是老祖宗留下的遺産。按照事實屬性,早已變成了公共資源和公共財産。西湖景區不僅屬於杭州市民和全國人民,甚至還超越國界,成了全人類的文化遺産。對於這些公共資源和歷史遺産,地方政府只有保護和保管之責,不能隨意處置,管著管著給管沒了,更不能隨便轉賣給個人。丁永勳(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

責編:張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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