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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報6月8日報道記者上午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下發補充通知,進一步規範2011年至2012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採購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將控制在300元以下。
根據財政部通知,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的飯店為主,四星級、五星級飯店能夠接受本次定點飯店政府採購的價格要求,並提供不低於飯店總客房數70%的客房,可以參加出差定點飯店政府採購。
此外,在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不採購會議定點飯店。如該地區已經實行了會議費管理制度改革,採購的會議定點飯店,僅供本地區使用,不接待其他地區或中央部門的會議,不登錄“查詢網”。
出差定點飯店的政府採購價格可以在目前三星級定點飯店採購價格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原則上省級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客房套間採購價格應控制在600元以下,標準間和單間的採購價格應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級市的定點飯店採購價格應當低於上述標準。
通知指出,在飯店客房價格季節性變化特別明顯的旅遊城市,對出差定點飯店可以分別確定淡旺季兩個採購價格,旺季的採購價格可以在淡季採購價格基礎上提高50%;也可以分別確定淡旺季兩批定點飯店,淡季時可以增加一些四星級、五星級定點飯店。對於國慶節、春節長假或各類博覽會、交易會、運動會以及地區性節慶等大型活動造成的飯店客房臨時性價格上漲,不另外確定採購價格。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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