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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7日 21: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綜合
山東、江蘇、浙江等7個省,目前已先期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平相關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表態,有條件的省市可自主考慮推行最低工資與物價水平聯動機制,以平抑物價上漲對居民收入的影響。記者昨天從北京市人社局獲悉,北京市暫不實行工資與物價聯動機制。
七省先期試點
面對日漸擴大的收入差距,最低工資標準大體每年一次的調整顯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百姓要求隨物價水平動態調整最低工資水平的呼聲也日漸增高。
山東、江蘇、浙江等7個省,目前已先期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平相關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這意味著這些地區的最低工資將可能不再是一年一調,而是隨物價漲落頻繁地調整。增長緩慢的最低工資和節節攀升的物價之間,實現動態聯動。
據介紹,山東規定這一物價聯動機制,是由物價部門編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當年度低收入價格指數同比漲幅超過5%時,即啟動聯動機制。
對於這7個省的試點,人社部官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並非由該部統一安排,而是相關省份的自主行為。這位官員介紹,由於各地物價水平差異極大,該部尚不會統一安排這種試點,但有條件的省市可自主考慮推行。對於建立了工資聯動物價調整機制的地區,該部要求,相關地區每次調整前,都需要把調整方案上報該部備案,經該部批准後,就可以執行了。
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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