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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周伯華接受本網記者專訪。新華網 王翰林 攝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 題: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回應當前社會熱點問題
新華社記者張曉松
兩會召開之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周伯華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對名人代言廣告、網絡商品交易實名制、“毒豇豆”事件等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正在修訂的廣告法將嚴禁名人代言虛假廣告
記者:個別名人代言虛假廣告是老百姓十分反感的,但除了遭到輿論譴責外,他們好像並沒有受到有關部門的懲罰。今後,這個情況會不會有所改變?
周伯華:應該説,不論是不是名人,只要從事廣告代言都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名人的影響力大,有很多“粉絲”,普遍得到社會尊重,從事廣告代言活動就更應該樹立社會責任感,加強自律。
從法律上講,不論是不是名人,只要從事了虛假違法廣告的發佈活動,對消費者、對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都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這一點在去年通過的《食品安全法》中已經有了明確規定。目前我們正在提請修訂的廣告法,也會把這一點寫進去。
至於現在有些名人從事虛假廣告代言卻沒有受到處罰,這主要是由於相關立法工作正在進行當中。隨着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無論是不是名人,只要有代言虛假廣告行為,並且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就一定會承擔連帶責任,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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