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毅談兩岸商簽經合框架協議:已經開了一個好頭

發佈時間:2010年01月27日 14: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27日電 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成為27日國臺辦例行記者會熱點話題。發言人楊毅指出,這是一項系統工程,“我看昨天的協商還是很順利,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協商開了一個好頭”,他指出,當務之急還是雙方加快推動商簽進程。

  談及26日的商談,楊毅説,雙方積極評價兩岸研究機構關於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共同研究的結論和建議,認為共同研究的結論和建議體現了兩岸經濟的現狀和特點,反映了兩岸經濟發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雙方一致認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有利於兩岸展開進一步的經濟合作,有利於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際激烈競爭的挑戰,有利於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增進兩岸同胞的福祉。

  雙方同意協議的基本內容涵蓋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包括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原産地規劃、早期收穫計劃、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和經濟合作等;今後雙方將按照業務議題進行協商。雙方還交換了稅則及有關經貿管理規定和統計數據等。

  雙方同意,本著“先易後難、求同化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加快推進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進程。

  楊毅表示,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進程中,總的原則應該是平等互利、相互開放。在此基礎上,我們會認真、充分地考慮台灣方面的合理訴求,盡可能照顧台灣同胞的實際利益,做出妥善安排。

  楊毅指出,在26日的協商中,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正式名稱充分交換了意見,沒有實質性的分歧。至於説具體叫“框架協議”還是“架構協議”,意思差不多,英文名稱也是一樣的,雙方還可以就此做進一步協商。

  楊毅説,我們在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時候,會遵守世界貿易的有關規則。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為了推動兩岸經濟進一步深化合作而做出的一項具有兩岸特色的制度安排,這也是兩岸經濟進一步加強合作的客觀需求和需要,所以我認為,當務之急還是雙方加快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進程。

  談及媒體的落地簽問題,楊毅表示,這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第一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在北京舉行,因為兩會發佈的時間是24號上午,25號台灣方面海基會的協商代表以及媒體記者就要過來了,按照現有的程序肯定來不及,所以我們是急臺媒所急,特事特辦。

  楊毅也指出,在昨天的工作商談中,雙方已經同意要加快推進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進程。至於媒體關心的什麼時候簽,還是那句話,“要看協商的進展情況來確定”。

  至於第二次商談什麼時候開始,楊毅表示,雙方同意在各自進行必要準備之後,儘快舉行。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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