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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價機制15年調整5次 歷次調整一覽

發佈時間:2013年03月26日 1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家發改委今天公佈新版成品油定價機制,調價週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4%的調價幅度限制,調整挂靠油種。資料圖。中新社發 駱雲飛 攝

  原標題:成品油定價機制15年調整5次 歷次調整一覽

  中新網3月26日電 國家發改委今天公佈新版成品油定價機制,調價週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4%的調價幅度限制,調整挂靠油種。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機制完善後,成品油調價頻率加快,調價時間節點透明度增強,國內油價能夠更加靈敏地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

  1998年以前,中國成品油價格一直由國家確定,往往一次調整,長時期內價格不變。隨著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兩大集團重組,油價改革拉開了序幕。從1998年至今,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共經歷過5次定價機制的改革。

  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一覽:

  1998年 按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相應確定

  1998年6月3日,原國家計委出臺了《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規定國內原油、成品油價格按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相應確定,原油價格自1998年6月1日起執行,成品油價格自1998年6月5日起執行。

  原油基準價由國家計委根據國際市場原油上月平均價格確定,每月一調。而汽油和柴油則實行國家指導價,中國石油、 中國石化集團在此基礎上可上下浮動5%。

  2000年 隨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相應調整

  2000年6月份開始了國內成品油價格完全與國際市場的接軌階段,即國內成品油價格隨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相應調整。

  2001年 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石油市場價格調整

  2001年11月,國內成品油價格接軌機制進一步完善,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石油市場價格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當國際油價上下波動幅度在5%-8%的範圍內時保持油價不變,超過這一范圍時由國家發改委調整零售中準價。

  2009年 國際油價連續20天日均漲幅或跌幅超4%考慮調整

  2009年,發改委推出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這一方案執行了四年多。方案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每桶80美元時,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高於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計算成品油價格。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按照兼顧生産者、消費者利益,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原則,採取適當財稅政策保證成品油生産和供應,汽、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

  2013年 調價週期縮短至10個工作日 取消4%幅度限制

  2013年3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縮短成品油調價週期,取消調價幅度限制,調整挂靠油種。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一是將成品油調價週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三是適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挂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

責任編輯:潘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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