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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陽離婚案落幕:家暴被認定 賠償1200萬(圖)

發佈時間:2013年02月03日 13: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資料圖

  原標題:李陽離婚案落幕:家暴被認定 賠償1200萬(圖)

  中新網北京2月3日電(張曦) 歷時一年多的李陽家暴離婚案 ,今早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宣判,法官宣佈兩人正式離婚,李陽家暴屬實,被判賠償美籍妻子KIM(李金)5萬精神損失費,並支付1200余萬房屋折價款,另外因撫養權歸Kim,所以每年給三位女兒共30萬撫養費。

  今天的開庭延遲了一個小時,李陽並未到場。據其律師解釋,因天氣原因李陽所乘航班延誤,不得不遺憾缺席。

  Kim身穿白色大衣,在律師的陪伴下出庭,她情緒淡定。面對眾多媒體微笑示意,但在聽宣判的整個工程中,她不停深呼吸。宣判結束接受採訪時,她先是情緒崩潰轉身大哭,隨後平靜心情表示,自己的經驗就是“別打老婆”,並呼籲中國女性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力。

  Kim還表示不會阻止李陽探望女兒,“如果他想看我可以找人接送女兒。”不過問到心情,她苦笑道,“離婚不是件快樂的事情”,並承認昨晚一夜沒睡好,希望未來每天都能睡得很好。

  事件回顧

  2011年9月4日,微博曝光李陽妻子KIM收到家暴後的照片,並配發數張帶傷照片。其後又在微博表示“為了女兒”要求離婚。

  2011年9月9日,李陽與妻子在團結湖派出所簽訂了一份和解協議,涉及四點內容“1、李陽做出公開道歉;2、承諾不再發生家庭暴力;3、為某婦女協會象徵性捐款1000元;4、接受心理諮詢師幫助。”

  2011年9月10日,李陽在其個人微博上對妻子孩子和公眾發表了致歉聲明。

  2011年9月25日,中央電視臺一套《看見》欄目以《沉默在尖叫》為題,播出柴靜對李陽家暴事件的專訪。

  2011年10月27日,李陽的妻子李金(KIM LEE LI)正式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直接撫養三個子女,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産。

  2011年12月15日上午九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陽與妻子Kim Li的離婚案件。

  2012年3月22日上午,李陽與Kim Li的離婚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次庭審,李陽因在外地未到庭。經過法院調查,李陽名下的房産達22處。

  2012年8月10日上午,李陽與Kim Li的離婚訴訟案件在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次庭審Kim Li追加5萬元人民幣的離婚損害賠償。

  2013年1月29日上午,李陽與Kim Li的離婚訴訟案件第四次開庭,孩子撫養權成為庭審焦點。李陽妻子Kim,要求李陽一次性支付655余萬元撫養費。法庭未當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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