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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網訊(記者 許會增)12月31日,從河南省教育廳傳來好消息,河南省異地高考方案出臺,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業的非就業地戶籍人員子女,只要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在河南參加中考或者高考。鋻於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已經結束,河南省招辦將於近期重新開啟高考報名平臺,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補充報名。
河南異地高考方案出爐
8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下發後,我省迅速啟動了方案制定工作。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我省《實施意見》)正式公佈。
《實施意見》規定,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業的非就業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並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應屆畢業生參加中考,須具有流入地正式學籍;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
高考具體報名、考試和錄取辦法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另行通知,中考具體報名、考試和錄取辦法由各省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亮點一: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納入其中
我省《實施意見》在政策實施對象設置上統籌考慮各類群體需求,最大程度地擴大了政策受惠面,將省外到我省就業人員和省內轉移就業人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範圍。此外,該政策還結合中原經濟區的實際,將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也作為政策實施對象,此舉有利於拓寬中職畢業生升學渠道,有助於為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更多的高素質職業技能型人才。
亮點二:對隨遷子女的父母不再作社保年限要求
政策制定過程中,做到了全面貫徹國辦《通知》精神,並深入全省多個地市、高校、高中和中職學校進行了調研,綜合分析了我省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就學的實際情況,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我省教育事業發展現狀,多次召開座談會、印發徵求意見,廣泛徵詢了專家學者和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以及高校、中職學校、普通高中的意見,對國辦《通知》中提出的進城務工人員需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家庭有合法穩定住所、父母一方參加社保年限、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四項條件進一步予以細化,不再提出社保年限要求。
亮點三:有助於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我省《實施意見》不僅有利於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社會公平,還有利於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更好的服務中原經濟區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施意見》的出臺,一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免除進城務工人員的後顧之憂,引導更多人口進入城鎮就業、就學,對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中原經濟區建設具有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進《河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相關改革目標的落實,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資源。
三大舉措確保政策落實
《實施意見》出臺後,我省將採取三個方面的措施以保證政策實施效果。
加大宣傳力度。省教育廳將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在本區域內中小學、中職學校進行全面宣傳,詳細解讀政策要點,力爭使符合條件的家庭都熟知政策、用好政策。
細化報考條件。省直相關部門將指導各地制定具體報名辦法,明確報考手續,簡化報考程序,縮短審核時間。
增開報考通道。鋻於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已經結束,省招辦將於近期重新開啟高考報名平臺,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補充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