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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西安12月31日電 (記者 張一辰)記者31日從陜西省教育廳獲悉,來陜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在陜參加升學考試方案正式發佈。該方案包括隨遷子女在陜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及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招生錄取工作;隨遷子女在陜接受高級中等教育後,參加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兩部分。
隨著進城務工人員規模不斷擴大,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人數不斷增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問題日益突出。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問題,被社會稱為“異地高考”。
據此次發佈的方案顯示,初中畢業升學考試階段,從2014年起,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1年以上,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1年),隨遷子女本人持有陜西省初中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可在符合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其畢業初中所在縣(區)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根據考試成績,考生可選擇升入普通高中、高職5年制大專、中專或職業高中;普通高校招生階段,從2016年起,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隨遷子女本人高中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參加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持有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可在符合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其高中畢業學校所在縣(區)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2016年之前,繼續執行考生本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連續學籍及戶籍均在陜滿3年的規定。
中國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此前表示,鼓勵各省市結合實際,儘快推出異地高考方案,但異地高考也不意味著完全放開,而是存在條件準入,一方面要考慮城市的承載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長滿足在當地工作等條件。
2012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底前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