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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市出臺異地高考方案 京滬粵“門檻”高

發佈時間:2012年12月31日 00: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31日電 在公眾的翹首期盼下,官方劃定的異地高考方案公佈期限進入“最後一天”。截至目前,包括京滬粵在內的14省區市已先後劃定各自的“門檻”。其它省份的相關政策仍在制定中。

  在已經公佈方案的省份中,黑龍江、安徽、重慶、河北、湖南、吉林、遼寧、浙江8省市將在2013年正式實施異地高考方案,而上海、山東、福建、江西四省市將在2014年開始實施。北京、廣東方案則採用過渡和漸近的方式。

  京滬粵方案同日出爐 比其它省份“門檻”高

  北京、上海和廣東經濟發達、人口流入量大、教育資源豐富,異地高考政策何時破冰倍受關注。多方期待下,三省市終於在歲末先後公佈了各自的異地高考政策。

  與其它省份相比,京滬粵三地的異地高考“門檻”明顯更高。其中,北京和廣東的方案都強調過渡和漸進。而上海,則一如此前多方預料,將異地高考與居住證制度挂鉤。

  北京的“過渡方案”規定,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明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部分的錄取則尚未公佈放開的時間表。此外,符合條件的外地考生還可在京借考,回原籍錄取。

  在廣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而廣東和上海的另一項政策,都是針對積分入戶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證的外來人員的子女。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並可與該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在上海,根據該市此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子女按照規定可在上海參加中高考。而外來人員如想辦理A證,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

  在京滬粵之外,同為人口流入大省,且教育資源豐富的浙江劃定的異地高考“門檻”相對較低,僅要求考生擁有該省內高中三年連續學習經歷和完整學籍,未對其父母的工作、住所及社保等條件做出任何限定。

  人口輸出大省“低門檻”特徵明顯

  與京滬粵三地相比,一些人口流出大省因政策推行壓力較輕,推出的異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對家長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低門檻”的特點顯著。

  譬如,勞動力流出大省的江西,僅要求隨遷子女具有高中階段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且未對家長工作、社保等提出任何要求,係已知條件門檻最低的方案。

  河北省的異地高考方案“低門檻”特徵亦十分明顯,僅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此外,山東、福建、安徽三省的異地高考方案也僅要求考生擁有當地高中三年連續學習經歷和完整學籍,未對父母的條件做出要求。

  而黑龍江、遼寧、重慶三地除要求考生具有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外,還提出“父母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條件。吉林則在上述條件之外,還要求提供父母在當地三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湖南則要求考生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且需要提供父母在當地的居住證。

  多省份方案仍在制定 如何落實受關注

  目前,官方要求的公佈時限將至,但除上述省份外,多地異地高考方案仍在制定中。其中天津、內蒙古、江蘇、雲南、廣西、海南等省區市此前均曾宣稱會在2012年年底前出臺。而山西、陜西、河南、湖北、寧夏、青海、甘肅、西藏、貴州、四川等省份則尚未明確細則出臺的時間。

  新疆雖未公佈實施細則,卻也已明確了異地高考的“門檻”,規定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

  即使是在已經出臺異地高考方案的地區,如何實現政策的全面落實也頗受關注。據報道,在首個發佈異地高考實施細則的省份黑龍江,一些中學仍執行原有學籍政策,致使外地戶籍的高中生無法註冊學籍,也就無法在該省參加高考。黑龍江的異地高考方案也因此被指“光有政策無落實”。

  此外,不少省份在其異地高考方案中對考生父母的條件多有要求,“拼爹”意味明顯。譬如,一些省份要求考生家長提供數年的社保繳納證明以及居住證,這顯然與當前很多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實際享有的工作待遇不符。

  有媒體分析稱,異地高考政策就是一種利益的重新分割,按照現行的高考制度,考生報名按戶籍,錄取指標按省市區劃分,高考不是全國性的競爭,而是在各省市區內部競爭。由於歷史原因,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被分配的錄取指標多一些,高考相對其他地方來説就容易一些,這種現狀顯失公平。而傳統“教育洼地”人口較少且錄取率較高的西部省份,也面臨嚴峻的“高考移民”挑戰。

  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曾坦言,異地高考的難點就在“既有要解決的問題,又有不能碰的問題”,“既要解決隨遷子女的考試問題,又不能影響北京、上海當地考生的權益”。

  分析指出,在高教資源不均、戶籍制度牽絆、生源利益難調的多重背景下,異地高考這項關乎數千萬考生的政策,似乎註定難以一步到位。如何在限制高考移民和促進教育公平兩者之間兼顧各方利益,需要政府強大的政治決心和高度的政治智慧。(完)

  

異地高考放開時間一覽表
(更新截至發稿日)
省區市 方案進度 實施時間 條件
北京 已公佈過渡方案,正式方案將爭取在2013年出臺 2013年(過渡方案) 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3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部分的錄取則尚未公佈放開的時間表。
天津 具體辦法尚未正式公佈,但明確表態,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具體方案最遲將於年底前公佈   家長要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依法納稅、上繳社保,且隨遷子女就學達一定年限。
河北 已公佈 2013年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山西 未知 2013年暫不實施異地高考政策 高考報名仍限定為常住戶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學習需要申請借考,須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後,方可在本省辦理借考手續參加考試
內蒙古 年內出臺,具體正在制定中   充分考慮“三大準入條件”:有工作、住房、保險;另一個標準是“城市發展需要這個行業和群體”。
遼寧 已公佈 2013年 在遼寧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父母在遼寧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吉林 已公佈 2013年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其父母在該省有合法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
黑龍江 已公佈 2013年 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上海 已公佈 2014年 持有上海居住證A證的來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可在當地報考。
江蘇 已公佈 2013年 從2013年起,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江蘇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本科、專科層次錄取。
浙江 已公佈 2013年 考生取得在該省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符合該省高考報名的其它條件。
安徽 已公佈 2013年 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
福建 已公佈 2014年 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
江西 已公佈 2014年 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係已知條件門檻最低方案。
山東 已公佈 2014年 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並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河南 已公佈  2013 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  
湖北 未知 最早實施須等到2014年  
湖南 已公佈 2013年 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證書通過註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廣東 已公佈 2013年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其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而廣東和上海的另一項政策,都是針對積分入戶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證的外來人員的子女。
廣西 已公佈 針對2014年(含)以後的考生實行 2012年12月30日,廣西出臺《關於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我區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外來務工人員接受義務教育後的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參加升學考試(包括中考和普通高考,下同)工作提出明確規定,該規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海南 近日將向民眾公佈    
重慶 已公佈 2013年 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並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四川 將組織研究具體辦法   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定的準入條件
貴州 未知    
雲南 已公佈   與戶籍挂鉤 要求就讀滿三年 
西藏 未知    
陜西 已公佈 2014  戶籍和連續學籍滿三年的外地生可在陜西高考
甘肅   2013年暫不實施  
青海 政策被誤讀,並未放開異地高考   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且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入青海,並且其原籍省(區、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寧夏 未知    
新疆 將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   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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