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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懷若谷)近日,有微博爆料鄭州市二七區原房管局局長翟振峰的女兒有11套經適房,翟振峰回應稱是其妻子做生意的合法所得。昨天,爆料人繼續爆料翟女有兩個戶口,記者根據爆料人提供的信息,從權威部門查詢確認屬實。翟振峰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房妹”有兩個戶口
昨天下午,爆料人香港成報河南辦事處主任記者楊延方再發消息稱:“女房爺(翟振峰女兒翟家慧)的兩套戶口均不在鄭州,而是在週口市項城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和上海公安局松江分局大學城派出所。”記者從楊延方處獲悉,翟家慧兩個身份證號碼前10位數分別為4127021991和4101031991。記者從權威部門查詢得知,4127021991位於河南省項城市,4101031991位於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已遷往上海市松江區大學城派出所),照片與姓名均為同一人,但出生日期不同。昨天,記者多次撥打翟振峰手機,欲了解詳細情況並求證,均無人接聽,發送短信亦無回應。
購房行為在其父任內
昨天中午,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經查詢,翟某女兒名下11套房産辦證時間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處分離職時間為2011年9月,買房行為發生在其任內。
據了解,翟家慧名下11套房産所在小區蘭亭名苑最初申報時為經適房項目,總建築面積10.1萬平方米,其中10萬平方米為經適房建築面積,剩餘1000平方米為公建。鄭州市房管局前天回應稱,翟家慧名下11處房産分別為2套商品房、9套商業服務用房。
對於經適房項目中為何有商品房、中間是否有手續變更等問題,記者多方求證均未獲答覆。爆料人楊延方前天發微博呼籲鄭州市房管局公佈該小區及這11套房産的規劃、土地、建設、銷售及房産備案等相關信息,以説明上述問題,但對方回應稱,因該業主購買的為商品住房和商業服務用房,未經授權,不能公佈業主姓名和其他信息。
【早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