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受中國中央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的雙重管轄,享有省級的權限,並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實行國家計劃單列。兵團的黨務和稅收事務由自治區分管,而行政、司法、經濟、財政等則由中央政府管理並依照國家法律自行管理內部的行政、司法事務。在統計方面,兵團的人口和面積一般都計入地方政府的統計中(兵團城市除外),但國民生産總值等則單獨列出,不計入自治區的數據。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管理體系主要有兵團、師、團三級。兵團和師均設第一政治委員、政治委員、司令員或師長三個主要職位。兵團的司令部設在烏魯木齊,曾遷至石河子,後又遷回烏魯木齊市。
兵團的師大都與自治區的地區行政中心分別對應,由相應的地委書記兼任師第一政委。師另設專職的政治委員和師長。
兵團的團級單位除了團場外,還有農場、牧場等,一般統稱為“農牧團場”,行政級別為縣處級。團場編以數字番號。有些師實行師市合一體制,如石河子市(建立於1975年,為新疆最早的城市之一,現為新疆第二大城市),後效倣石河子模式建立五家渠市,圖木舒克市,阿拉爾市等。
在兵團總部、各師師部和團場密集的墾區,設有三級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機構,如:兵團公安局-農八師公安局-下野地墾區公安局,特例:兵團公安局-石河子市公安局(農八師公安局)-城區分局。
80年代以來,軍團的武裝連隊改編為武警,整編為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武警指揮部及其隸屬的各支隊、大隊、中隊。副軍級建制的兵團軍事部執行省軍區的職責權限,即兵役動員、預備役編組、民兵工作等。兵團的各支民兵應急反應分隊是新疆維護穩定、處置突發事件的重要力量。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人員大都是從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的第一兵團和第二十二兵團轉業而來的。目前兵團下設14個師(其中包含1個建築工程師)及185個農牧團場(其中包含11個建築工程團),插花地分佈于自治區全境,位於1950年以前的荒地。2003年兵團總人口大約為248.05萬人,其中漢族人口約218萬。
責編: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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