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晚,涉嫌吸毒被警方追捕的日本人氣女星酒井法子到東京都警視廳富坂警察署自首,日本電視媒體突出報道了酒井法子自首的新聞。 中新社發 段躍中 攝
中新網8月9日電 針對日本人氣女星酒井法子涉嫌吸毒、在“失蹤”6天后向警方自首以及可能受到的刑罰,《日本新華僑報》援引日本大學名譽教授、刑法專家、律師板倉宏的觀點稱,酒井法子可能會被判刑1年半到2年,但會緩期執行3年到4年。《日本新華僑報》報道稱,警方10日將向檢察廳遞交建議起訴書。
板倉宏教授認為,酒井法子自首的行為給未來審判構成有利因素,她可能因此獲得判刑緩期執行的結果。
關於酒井法子“失蹤”是否構成畏罪潛逃以及收留酒井法子的人是否後構成包庇隱匿罪的問題,板倉宏教授認為:一般來説要逃跑一個月以上,才構成畏罪潛逃,估計這次不會為此立案的。
板倉宏教授還分析指出,按照日本法律,無論是持有還是使用興奮劑,都可以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持有”的同時也“使用”,最高量刑也就是10年。估計這次酒井法子可能會被判刑1年半到2年,但會緩期執行3年到4年。
板倉宏教授指出,按照日本法律,被捕48小時以內警方要向檢察廳遞交《建議起訴書》,最長的拘留時間為20天。酒井法子被起訴以後,獲得保釋等待開庭判決的可能性也是很高的。
3日淩晨,酒井法子的丈夫高相祐一在東京澀谷區的道路上行走時被警察盤問。警方在其內衣內側發現了裝有少量毒品的袋子,當場將其逮捕。其後酒井法子接到電話趕到現場,被警察要求一同前往澀谷警署。但途中酒井法子稱“孩子還寄放在朋友家”而下車離開,之後一直下落不明。
酒井法子于3日淩晨提著大行李箱離開東京市內的家,並在上午到新宿購買了大量的內衣和洋服以及旅行用便攜化粧水。由此外界紛紛猜測她是為了害怕尿檢而用“失蹤”這招來拖延時間。
8日晚上8點55分,失蹤多日的酒井法子在文京區的富坂警察署被逮捕,而其也已認罪。
酒井法子于1986年進入演藝界,90年代開始多次在中國大陸及港臺地區舉辦演唱會,演唱過中文歌曲,在華人圈內享有很高人氣。2007年的“日中文化體育交流年”活動中,她與日本乒乓球選手福原愛一同獲選日方的形象大使。
酒井法子最近在日本最高法院為宣傳審判員制度而拍攝的電影《審理》中擔任主角,飾演一名被選為審判員的家庭主婦。但7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宣佈中止該電影的放映計劃並將最高法院主頁上的相關宣傳畫面撤下。(江楓)
相關鏈結:
責編:程瑩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