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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紹酒井法子被逮捕內幕 與律師商定自首

 

CCTV.com  2009年08月09日 09: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專題:日本女星酒井法子失蹤之謎

  人民網娛樂訊 據日本媒體報道:東京時間8月8日深夜11點15分,日本東京都警視廳組織對策5科科長玉村道雄在科長室舉行記者會見,宣佈女星酒井法子涉嫌違反《興奮劑取締法》已經被逮捕。

  會見開始,玉村道雄向在場的50多位記者宣佈:“歌手酒井法子,38歲,今天晚上8點55分在文京區的富坂警察署被逮捕了。”

  “8月3日上午11點41分,警方在港區南青山她的家中查出了放在錫紙包裏面的0.008克興奮劑。這就是逮捕她的原因。今天,我們向她出示逮捕狀並説明這些事實的時候,她回答"嗯",接受了逮捕。”

  “晚上9點45分,在澀谷警察署讓她就逮捕事實進行供述的時候,她説:"我不記得自己的房間裏面有興奮劑,但如果我的房間裏面有興奮劑,那肯定就是我的了。"”

  接下來,記者們開始提問,玉村道雄有選擇性作了回答。其主要內容是這樣的。

  記者:酒井法子8月3日“失蹤”以後去了哪?

  科長:本人説“不想説”。

  記者:她自首的原因是什麼?

  科長:本人也説“不想説”。

  記者:警方掌握的情況呢?

  科長:8月7日下午4點,一位律師分別與澀谷警察署和赤坂警察署聯絡,表示酒井法子希望自首。8日下午5點50分,這個法律事務所的事務局長再次與警方聯絡,表明酒井法子決心自首了。晚上7點55分,她和律師一起到富坂警察署自首。

  記者:還有其他人一起隨行嗎?

  科長:除了律師以外,還有兩個人。一位是她的親屬,另一位的身份不清楚。

  記者:他們是從什麼地方來?

  科長:不知道。

  記者:乘坐誰的車來的?

  科長:不知道。

  記者:她為什麼選擇到富坂警察署自首?

  科長:這是我們和律師調整商定的結果。

  記者:做了尿檢了嗎?

  科長:做了。逮捕以後做的。

  記者:結果是什麼?

  科長:送去鑒定了。

  記者:8月2日深夜在澀谷道玄坂和她一起離開的那個朋友是什麼人?

  科長:我們已經知道是誰了,但是現在還不能説出來。

  記者:收藏她的人可以説是藏匿犯人嗎?

  科長:誰藏匿她了?本人表示不想説自己什麼地方來著。

  記者:聽説警方沒收了吸毒器具?

  科長:的確有幾個。

  記者:聽説還有吸管?

  科長:有。

  記者:數量大嗎?

  科長:因為還沒有統計,不知道。

  記者:這些興奮劑是怎樣藏在室內的?

  科長:還不能講。

  記者:向檢察廳遞交建議起訴書了嗎?

  科長:後天(10日)遞交。

  記者:她的丈夫是説“妻子也吸”了嗎?

  科長:她丈夫説:“與妻子沒有關係。”

  記者:丈夫被捕以後,她從ATM機上提取現款的事情確認了嗎?

  科長:確認了。

  記者:取了幾回?

  科長:在東京都內分兩回取了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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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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