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泰雷津集中營,它是納粹德國二戰期間在歐洲各國修建的1000 多座集中營中的一座。在這些殺人魔窯裏納粹殘忍地殺害了數百萬猶太人以及其他族裔人。(黃頻攝影)
中新網布拉格4月28日電 奧地利法庭27日晚上判處一名在出版物上公開宣揚否定納粹大屠殺歷史事實的觀點,被國家檢察官認為是“新納粹圈子裏的思想領袖”的一名67歲被告5年監禁。
據奧地利新聞社APA報道,維也納州法院判定被告格爾德.訇西克觸犯《禁令》第3b條款。陪審團一致認定被告在所有21個問題上都有罪。
《禁令》的全稱應是《1947年禁令》,它實際上最早制定於1945年5日8日,後來在1947年2日18日和1992年兩次作了修訂。《禁令》被認為是奧地利具有憲法性質的的基礎法律,它明令禁止一切恢復納粹國家社會主義的活動,違者最高可處10年監禁,對“特別危險”的被告可以處最高20年監禁。
法庭還判決被告支付訴訟費用,沒收被告出版的傳播納粹思想的相關期號的《堅持》雜誌。
法官安德烈亞斯.伯姆在宣判時列舉理由稱被告“粗野的過去歷史”加重了對他的判決,他一再重復蔑視國家的行為,並且在逃往西班牙之後“無動於衷地繼續”他的做法。
判決尚未産生法律效力,被告訇西克宣佈要上訴,而國家檢察官阿波斯托爾則認為法庭量刑過輕要提起抗訴。
“他是新納粹圈子裏的思想領袖。”阿波斯托爾説,對他適用兩位數的最高量刑。
在宣判前幾小時被告在法庭上用拳頭擊打桌面,高聲呼叫:“我想要得到允許為自己辯護,我沒有輸掉什麼!我在統計學上還能再活9年!”他後來稱對他的判決是“對言論自由和發表意見自由的打擊”。
據報道,當天一些新納粹組織成員拎著塑料袋和書籍出現在旁聽席上。
被告的辯護律師沙勒帶來了眾多的證人,一些歷史學家受到他的邀請,但是陪審團拒絕沙勒讓他們在法庭上作證的要求。
報道説,當沙勒在長達一小時的辯護詞中説道,最早對納粹毒氣爐的存在提出懷疑的是“正派的、體面的外國人”時,引發審判廳內一陣騷動,國家檢察官稱沙勒因其抵觸《禁令》的言論也將面臨起訴威脅。
訇西克1941齣生在維也納,他不僅在奧地利,而且在歐洲都是一位知名的否定納粹大屠殺歷史事實的宣傳者。他早在1992年就因為他的《對希特勒宣告無罪?》一書被維也納法庭判刑1.5年。
但是訇西克當年並沒有入獄服刑,他逃往西班牙毫不受干預地呆了15年,在那兒他出版並到一些學校散發被奧地利國家檢察官稱之為“新納粹煽動性報紙”《堅持》,直到2007年歐盟簽發逮捕令,他在西班牙南部港口城市馬拉加被捕,同年8月引渡回奧地利。
2006年維也納法院曾判處英國歷史學家戴維.歐文3年監禁。歐文公開發表言論,聲稱納粹集中營裏的猶太人大多是死於疾病,並非被納粹屠殺。他後來在法庭上俯首認罪,承認自己的言論是謬論。
2005年11月1日,第60屆聯大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了由104個國家共同提交的一項決議草案,反對任何否定納粹大屠殺歷史事實的做法,要求所有國家教育並幫助下一代了解有關種族屠殺的罪行,妥善保存包括納粹集中營在內的大屠殺遺址。
聯合國還將每年的1月27 日定為“國際大屠殺紀念日”。1945 年1月27 日,蘇聯紅軍解放了納粹德國二戰期間修建的位於波蘭南部的最大集中營奧斯威辛集中營。(黃頻)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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