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2006年,日本栃木縣西方町一名男性警察(33歲)在盤問一名中國研修生(當時38歲)時遭遇反抗,警察開槍射擊致其死亡。死者家屬認為警察防衛過當,起訴栃木縣政府要求獲賠約5千萬日元(約合348萬元人民幣)。宇都宮地方法院4月23日駁回了原告訴求。
據訴狀稱,被射殺的研修生等2人于2006年6月23日在路上受到警官盤查後逃走。由於研修生揮舞竹棒,警察開了一槍,致其死亡。
栃木縣反駁稱,當時該研修生將警察推開、試圖搶槍並出手毆打,威脅到了警察的生命安全。
責編:馮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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