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德國波恩4月6日電(記者楊駿)《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伊沃 德博埃爾6日在德國波恩説,要在今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安排,首先要明確4大問題,首當其衝的是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
德博埃爾説,今年年底將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要使這次大會獲得成功,首先要明確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發達國家對全球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如今的排放水平也很高,因此要他們做出表率理所當然。
其次,發展中國家減緩氣候變化的行動也要明確。發展中國家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來減緩氣候變化。應該看到,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的參與不可或缺。
第三,要明確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如何分配。這些資金對發展中國家至關重要,因為它們將可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第四,要明確具體的國際機制,使發展中國家獲得必要的減排技術和資金支持,從而成為氣候談判決策進程中的平等參與者。
2009年聯合國首度大型氣候談判3月29日在德國波恩啟動。談判將持續到4月8日,來自各國政府、企業界、環保組織及研究機構的2000余名代表將參加談判。今年聯合國將舉辦4場大型氣候談判。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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