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東京3月26日電(記者劉讚)日本東京高等法院26日下午就中國海南島“慰安婦”訴訟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原告方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並給予賠償的訴求。
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渡邊等在判決中裁定原告敗訴,但判決認定了侵華日軍二戰期間在海南島綁架、監禁和強暴婦女的事實。
判決下達後,專程到東京參加此次二審宣判的原告之一、海南黎族老人陳金玉説,她對判決結果不服,將繼續上訴,把官司打下去。
二戰期間,侵華日軍佔領海南島並在部隊駐地附近設立“慰安所”,將許多當時年僅14歲至18歲的少女綁架至“慰安所”,對她們實施監禁並強暴。2001年7月,包括陳金玉在內的8名曾淪為海南島“慰安婦”的中國婦女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以恢復她們的名譽,並給予每人2300萬日元(1美元約合97日元)的賠償。東京地方法院2006年8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方訴求。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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