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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頻發校園槍擊案暴露什麼軟肋?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4月18日 13:27 來源:廣州日報
專題:美史上最慘校園槍擊案

    日前,美國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校園槍擊案,警方透露有33人死亡。

    從陸續透露的細節材料來看,正如一名學生認為的“事情很荒謬”。“荒謬”之處種種:兩次槍擊案分隔兩個小時;作案者竟成功反鎖校園大門,阻撓警察進入,阻止學生逃出。

    “荒謬”之處又在於兇手居然能攜帶兩把手槍和大量子彈進入校園。

    此外,“荒謬”還表現在校園槍擊案已成了美國的“特産”。僅自2006年以來,嚴重的校園槍擊案發生了6起。有消息稱,此次校園槍擊案行兇者是一名留學生,結論如何有待進一步證實,其實,兇手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莫過於美國“既賣矛又賣盾”的法律。

    引人注目的是,布什總統分析此次校園槍擊案時稱,人們有權持有槍支,但必須是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應該説,這已把歷年的校園槍擊事件聯絡在了一起,並試圖從法律層面剖析問題,也從中看到了管理軟肋,即美國槍支管理問題。

    眾所週知,在美國,公眾擁有槍支是合法的。但是,一個持槍者一旦失去理智,槍口會隨時對準人,槍擊事件也隨時會發生。民主黨和共和黨也一直在槍支管理問題上存在很大分歧。共和黨認為只要是18歲以上的美國公民,不需登記就可以購買槍支;而民主黨認為只有20歲以上的美國公民才可以購買槍支,而且要求購買人進行嚴格登記,共和黨則認為這違背了美國憲法的精神。

    其實,是18歲還是20歲擁有槍支並不是關鍵,關鍵是一般公民不能擁有槍支。當然,美國校園屢屢發生暴力行為也包括諸如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監管體制有漏洞等問題。但允許成年公民攜帶槍支無疑是法律的缺失。

    “既賣矛又賣盾”是美國法律的特産。不但表現在美國對內管理上,也反映美國對外交往關繫上,許多時候,美國處事就有兩重標準。因此造成了法律的軟肋。此次校園槍擊案,人們再度看到了美式法律並非所謂的“最完善的法律”。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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