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從今天開始,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其實,從2005年12月14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生效,截至2006年1月18日,已有140個聯合國成員國簽署該公約,其中43個成員國批准該公約。這説明,有了《公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實施,而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正是順應這一需求而誕生的。我們來看相關報道。
在北京舉行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為期五天,這次會議吸引了來自130多個國家和地區、12個國際組織和機構的近1000名代表參加,其中部長級官員達200多人,他們都是來自世界各國負責偵查、起訴貪污賄賂犯罪的專門機關負責人。今天,各國代表就如何更好地促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實施進行了專題發言。圍繞大家關注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在執行過程中面臨的挑戰和國際合作等問題,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主席、丹麥王國總檢察長亨寧.福德先生和聯合國毒品與犯罪署執行主任安東尼奧.瑪利.科斯塔先生接受了中央電視臺記者的採訪。
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主席亨寧.福德:組織對促進反腐國際合作的實質性作用。
聯合國毒品與犯罪署執行主任安東尼奧.瑪利.科斯塔:實質合作,建立反腐敗網絡。
在採訪中,記者還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已與70多個國家的司法檢察機關簽署了80多個雙邊合作協議或合作備忘錄,加強與各國司法機關在取證、移管、引渡、情報互通等方面的合作。
此外,在這次會議上,我國檢察機關還將蒐集整理的70多個國家的司法檢察制度和60多個國家的反貪污法規印製成冊,發給與會代表。
吉爾吉斯共和國預防貪污委員會委員長若羅耶夫:這些資料為我們有效開展司法協助、個案協查和檢察制度的研究改革提供了很有參考價值的資料。
在五天的會議裏,各國代表還將圍繞追逃、追贓、遣返、引渡與司法協助等問題進行10多場專題報告和主題發言,同時就成立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的意義和有效開展國際合作、打擊貪污賄賂犯罪的方式方法進行探討。在會議的閉幕式上,大會代表們還將通過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的章程,同時選舉出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和組成人員。
責編: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