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曼谷10月1日電(記者沈敏 張秋來)泰國管理改革委員會1日宣佈,泰國國王普密蓬已簽署由該委員會起草的臨時憲法。臨時憲法10月1日頒布後立即生效。
當天上午,泰國所有電視臺都播發了管理改革委員會關於國王簽署臨時憲法的聲明。聲明説,管理改革委員會廢除了“存在諸多漏洞”的1997年憲法,國王因此簽署臨時憲法,直至一部新憲法起草完成並經國王核準生效。
臨時憲法共有39項條款,其中規定,由陸軍司令頌提領導的管理改革委員會將更名為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會),國安會有權任命新總理、新立法機構,並負責監管國家安全事務;國安會主席有權免除臨時總理職務。
臨時憲法還宣佈,管理改革委員會發動9月19日政變、推翻他信看守政府的行動將不會受到司法追究。
根據臨時憲法,一個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國民大會將推舉出負責起草新憲法的委員會,新憲法起草完成之後,將於45天內交付公眾徵詢意見。新憲法出臺之後,2007年底舉行大選。軍方人士説,1日晚些時候將正式宣佈臨時總理人選。
泰國國王批准臨時憲法 賦予軍方罷免總理權力
泰國臨時憲法出爐
快訊:泰國管理改革委員會聲明臨時憲法正式生效
責編: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