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偵組連續追查之下,扁家弊案水面下的冰山還在繼續浮現。16日,臺特偵組赴台北、台中、彰化等十餘地搜索扁案相關證物,查扣多箱證物。檢方依已有事證認為,扁家不法所得,除起訴書中列出的7億余元(新台幣,下同)以外,另有企業“進貢”的錢超過10億。
與新披露的嚴重案情呼應,17日晚間,台灣“最高法院”宣佈,撤銷台北地院13日做出的陳水扁免保釋放裁定。台北地院不日將再次開庭,重新裁定陳水扁是捉是放。
7億外還有10億
陳水扁日前已因洗錢等四案被起訴,涉及受賄7億余元,但這並非扁家案件的全貌,檢方目前正在追查的,是情節更為嚴重的扁家所涉二次金改等案。
所謂二次金改,是扁在2004年發動的一場規模浩大的金融改革,期間當局大剌剌地介入金融機構並購之中,由此衍生無數“貓膩”,幾宗主要並購案無一倖免,莫不留下官商勾結的蛛絲馬跡。
臺檢方掌握的二次金改案相關事證顯示,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曾以現金交給扁家2.9億元。元大金控並購復華金的過程中,至少有2億元現金送進扁家。
此外檢方還發現,臺新並購彰化銀行案中,有金控公司高層送現金進扁官邸。101董事長陳敏熏,也曾有鉅款送至官邸,具體數額仍在追查中。
據台灣媒體報道,特偵組估計,在二次金改時獲利的金控公司,每一家至少“進貢”數億元,扁家因此獲利超過10億元。
除二次金改案外,特偵組也掌握中南部多家企業行賄扁家的情資與事證,16日赴台中、彰化等地搜索。由於陳水扁剛剛獲釋,檢方擔心相關企業受干擾,16日格外低調,多家企業尚未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