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1937.7-1945.8)人民軍隊軍服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7月18日 16:33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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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前的紅軍女戰士
1937年7月7日"蘆溝橋事變"後,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在中國共産黨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下,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産黨聯合抗日。中國工農紅軍主力部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簡稱"八路軍",下轄第一一五師、第一二O師、第一二九師,共4.6萬人。9月12日,又依照戰鬥序列改稱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1938年初,在南方堅持了三年遊擊戰爭的紅軍遊擊隊,整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四軍,簡稱"新四軍",共1萬餘人。改編後,八路軍、新四軍著國民黨軍服,佩帶"青天白日"帽徽,八路軍佩戴"八路"二字的長方形臂章,新四軍佩帶"新四軍"或"N4A"的臂章。軍服主要品種有軍帽、軍衣、軍褲、軍大衣、標誌符號等。軍帽為直筒圓頂加圍式,分單帽和棉帽。直筒式帽墻,平面圓帽頂,帶弧形帽檐和帽圍,帽圍兩端靠兩粒小鈕扣結合在一起,冬季帽圍可以放下,起到護脖、護耳的作用。軍上衣為立翻領、對襟單排五粒扣、四個明貼袋,分夏服和冬服。不分大小號碼,長度一律"二尺五"。軍褲,幹部為西式褲,士兵為改良中式褲。軍大衣為翻領、雙排扣、兩個暗袋(軍官大衣有袋蓋,士兵大衣無袋蓋)、後開衩(軍官大衣長開叉,士兵大衣短開叉)。軍服顏色,八路軍多為土黃色,新四軍多為灰色。
八路軍和新四軍的軍服(複製品)左:新四軍;右:八路軍
八路軍臂章
第十八集團軍臂章
新四軍臂章、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