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速覽]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的特別費案,5日上午第五次開庭,法庭傳喚了三名證人。從這次開庭起,該案進入實質性的審理階段。 |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的特別費案,5日上午第五次開庭,法庭傳喚了三名證人。從這次開庭起,該案進入實質性的審理階段。
據台灣媒體報道,經過前4次的開庭,馬英九特別費案已完成了準備程序庭階段。從5日開始,該案進入實質的審理程序。合議庭傳喚了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員彭淑芳、台灣行政部門前副主計長張哲琛和前市府參事康炳政作證。馬英九庭訊前表示,希望證人把特別費性質及他過去支用的方法與過程,向庭上説清楚。
同期:
記者:這兩天證人,你對台下這兩位證人,最主要今天來傳喚他,是有什麼樣子的目的?
馬英九:我們主要是希望他能夠把特別費的殉職,以及我過去使用特別費的方法跟過程向庭上説清楚。
記者:我們了解,尤其像康炳政,康先生,他追隨你非常長的一段時間了,他今天這樣子的出庭作證,他能夠幫你證明一些什麼呢?
馬英九:就是把我過去使用特別費的方式向庭上做一個説明。
記者:我可以再提一下你今天的主張好不好,郵彙報案以及公款私款的問題。實質補貼以及公款私款的問題。
馬英九:上次已經討論過了。
記者:謝謝。
據報道,台灣檢方在今年2月間認定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貪污新台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二十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他起訴,市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遭緩起訴處分。
責編: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