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4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佩爾韋茲 穆沙拉伕3日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關於雙邊合作發展方向的聯合宣言》。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關於雙邊合作發展方向的聯合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有著相似的歷史遭遇,都渴望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進步,建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的中巴關係堪稱國與國關係的典範。自1951年5月21日建立外交關係以來,在兩國歷代領導人的共同培育下,中巴睦鄰友好關係不斷加強,雙邊合作富有成果,已經建立起面向未來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雙方的睦鄰友好關係是維護亞洲和平與穩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有助於增進世界各國的理解與和睦。兩國開展的廣泛互利合作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為兩國人民開闢了更加美好的未來。
雙方強調,中巴關係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主權、獨立、文化和傳統以及相互信賴和相互支持基礎之上的,有著深厚的民眾基礎、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應該不斷發揚光大,世代傳承下去。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兩國間業已存在的睦鄰友好關係不僅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於本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
雙方堅信聯合國在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方面的中心作用,將繼續就此開展合作。兩國在國際交往實踐中擁有共同的原則,支持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維護《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
雙方在多邊領域保持了密切合作,在國際場合為實現和平發展的共同目標而相互支持。兩國也一直支持亞洲地區的和平倡議,支持發展和加強有利於亞洲人民的多种經濟交往。
巴基斯坦支持博鰲亞洲論壇,讚賞其為促進和加強經濟交往、推動亞洲及其與其他國家的區域經濟合作所做的努力。
在新世紀開端,雙方承諾將進一步密切雙邊關係,深化和拓展兩國全天候友誼和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在此基礎上,雙方特聲明如下:
一、雙方同意繼續保持兩國高層領導人的經常性接觸和交往,加強政府各部門、議會、政黨、軍隊、民間團體和地方組織的互訪和交流,深化了解和友誼,促進雙邊關係全面、穩定、深入發展。
二、雙方肯定兩國年度外交磋商機制對增進雙方政治合作的重要作用,同意加強兩國外交部之間多層次、多領域的磋商和交流,及時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交換意見,利用各種場合保持經常性溝通和協調。
三、雙方認為,應在現有良好合作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注重實效、優勢互補、形式多樣、共同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兩國政治和地緣優勢,推進雙方在經濟、貿易、投資、農業、科技、旅遊等領域的合作。為此:
(一)繼續加強對經貿合作的指導與協調。發揮兩國經貿科技聯合委員會的作用,積極探討發展兩國互利經貿合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徑。為進一步挖掘雙邊經濟合作的潛力,雙方同意加強中巴企業家理事會的作用。雙方將不斷完善有關法規,規範企業行為,為雙方公司、企業和機構的經貿投資活動創造有利條件和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積極擴大雙邊貿易,並委託經貿聯委會為此採取適當步驟。雙方同意根據兩國政府促進和保護投資的協定以及本國法律和各自國際義務,鼓勵和支持雙方企業進行雙向投資。雙方同意根據新簽署的優惠貿易安排擴大雙邊貿易,並將以建立自由貿易安排作為最終目標而努力。雙方同意加強在勞務工程承包領域的合作,並採取必要措施進一步促進雙邊貿易的發展。
(三)促進和規範邊境貿易。雙方將採取步驟促進邊貿發展,併為此締結新的邊貿協定,促進兩國,特別是邊境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四)引導和鼓勵兩國有關政府部門、科研院所、大學和科技型企業在通訊、水利、電力、航空航天技術、計算機、自動化、有色冶金、信息技術、醫藥衛生、石化、生物技術、和平利用核能等雙方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廣泛的技術合作。雙方將努力促進技術轉讓和信息交流,充分發揮兩國政府間科技合作聯委會的指導和協調作用。
加強在防擴散和出口管制方面的合作,適時考慮商簽有關相互出具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的雙邊協議。
(五)積極推動兩國農、林、漁業的互利合作,充分利用兩國自然資源豐富、互補性強的優勢,鼓勵和支持兩國有關企業和部門在農業技術、農林産品加工、農業機械製造、海洋捕撈、水産養殖等方面加強交流和合作。
(六)在工業領域,雙方將促進在專業技術知識、利用雙方原材料和技術進行共同生産、工業區開發、工業港口、出口免稅區和人力資源開發等方面的密切合作,發揮大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加強中小型企業合作。雙方將鼓勵兩國私有部門間的合作併為其提供便利,推動各領域合資企業的建立,尤其是在紡織品製造領域。
(七)加強雙方在財政和金融領域以及宏觀經濟調控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八)加強交通運輸領域的合作,利用中巴喀喇崑崙公路促進人員和商品交流。
(九)為增進兩國企業界的相互了解,雙方同意增加在對方主要商業城市舉辦投資貿易洽談會或商品展覽會,兩國有影響的商會(中方貿促會和巴方全巴工商聯)建立定期交流機制。
(十)擴大旅遊合作。巴基斯坦已經成為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遊目的地國,雙方將儘快落實有關具體實施辦法,增加遊客人數,拓展旅遊市場,加強旅遊促銷。
四、雙方重視中巴防務與安全磋商機制對促進兩國軍事交流與合作的重要作用。為發展兩國防務合作關係,應繼續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包括團組互訪、人員培訓、部隊訓練、文化和體育等多層次、多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雙方應支持中巴防務技術和工業聯委會的工作,加強兩國國防工業的合作。
五、雙方同意加強兩國在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媒體、宗教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通過交換留學生、教師、互派代表團和藝術團、專家互訪、互辦展覽等活動,增進兩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特別是開展青少年友好交流與往來、對兩國青年一代進行友好傳統的宣傳教育,使兩國人民的友誼、互信和合作後繼有人。
雙方注意到世界環境所面臨的嚴重威脅,同意在環境領域開展合作,努力控制水質和空氣污染、水土流失和不可持續性森林砍伐,同意在能源有效與經濟利用方面進行合作,並在自然資源可持續管理和改善環境方面開展研究與開發合作。
六、雙方認為,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對地區安全與穩定造成嚴重威脅。雙方決定在雙邊和多邊框架內加強協作,積極支持推動雙方有關部門在這一領域進行的實質性合作,以共同打擊三股勢力,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
七、促進雙方主管機關在刑事司法協助和執法領域的合作,在移交逃犯、調查取證和交換刑事信息和預防、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走私毒品、走私武器和彈藥、販賣人口以及其他犯罪活動方面建立更密切的聯絡。
八、中方重申尊重巴基斯坦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讚賞並支持巴基斯坦與鄰國和平解決所有問題,以及為捍衛國家主權和獨立所做的努力。巴方重申一貫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完全支持中國的和平統一大業。
九、雙方對長期以來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上進行的密切、有效合作表示滿意,一致認為,《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等公認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必須得到所有國家的尊重。各國應切實執行安理會決議,維護和加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中心作用。雙方同意將繼續加強在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溝通與協作,共同致力於加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在全球化進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促進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安全,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雙方認為穆沙拉伕總統此次訪華取得了圓滿成功,訪問是加強兩國相互理解、信任和深化傳統友好合作的新里程碑。
穆沙拉伕總統代表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誠摯地邀請胡錦濤主席和溫家寶總理在方便的時候訪問巴基斯坦。中方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穆沙拉伕總統感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人民給予他和巴基斯坦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款待。
本宣言于二00三年十一月三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 佩爾韋茲 穆沙拉伕
(簽字) (簽字)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