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共有五個層次的運作機制:
一、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每年下半年舉行。自1993年以來已舉行了8次,分別在美國西雅圖、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賓蘇比克、加拿大溫哥華、馬來西亞吉隆坡、新西蘭奧克蘭和文萊斯裏巴加灣。
二、部長級會議
分為部長級會議和專業部長級會議。部長級會議實際是“雙部長”會,即各成員的外交部長(中國香港和中國台北除外)和經濟部長(或外貿部長、商業部長等)會議,每年的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舉行。始於1989年。專業部長級會議是指討論中小企業、旅遊、環保、教育、科技、通信等問題的部長會議。
三、高官會
它是為亞太經合組織的協調機構,每年舉行3-4次會議,始於1989年。由各成員司局級或大使級官員組成,提出議題、相互交換意見,協調看法,歸納集中,然後提交部長級會議討論。會議主要任務是負責執行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的決定,併為下次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做準備。
四、委員會和工作組委員會:
預算和管理委員會
就有關APEC預算、行政和管理等問題向APEC高官提出意見。評估APEC預算結構並提出建議,審議項目申請,草擬APEC年度預算報告,審查APEC預算及預算過程有關的所有問題,研究APEC進程中的管理改革問題。
貿易和投資委員會
1993年成立,其工作領域為:關稅、非關稅措施、服務、投資、標準一致化、海關程序、知識産權、競爭政策、政府採購、放寬管制、原産地規則、爭端調解、商務人員流動、烏拉圭回合結果執行、信息收集和分析。其下屬機構包括:市場準入組、服務工作組、投資專家組、標準一致化分委會、海關程序分委會、知識産權專家組、政府採購專家組、爭端調解專家組、競爭與放寬管制工作組、商務人員流動專家組、烏拉圭回合結果執行和原産地規則工作組。
經濟委員會
部長會議上改現名。委員會負責研究、分析APEC區域的經濟問題及發展趨勢,撰寫有關專題報告。
亞太工商諮詢理事會
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部長級會議上正式成立,以取代太平洋工商論壇(太平洋工商論壇1993年成立,由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的大小型企業的代表組成)。工商諮詢理事會成立的目的是鼓勵工商界人士參與亞太經合組織合作進程。每個亞太經合組織的成員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參加理事會。
亞太經合組織商業顧問委員會金融委員會
亞太經濟論壇
鬆散的磋商機構,旨在促進本地區的持續發展,由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智利、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菲律賓、新加坡、韓國、台灣、泰國和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組成。
爭端調解處
1994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倡議建立,1995年名人小組報告中再次呼籲在自願基礎上立即建立該機構。
中小企業政策協調小組
該組織于1994年大阪會議之後由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部長成立,1995年4月在雅加達舉行第一次會議。其目標是協調中小企業的計劃,認為中小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工作小組:
貿易促進小組
擬訂在該地區國家之間交流貿易和工業信息和提供促進經濟和貿易往來的各種建議。並組織旨在促進貿易的國際會議、舉行亞太商品交易會和舉辦貿易促進培訓班。
貿易和投資數據研究小組
為亞太地區建立一個投資和技術信息網。傳播有關“技術領域”技術革新、項目經營方面的信息。
工業和科技小組
人力資源開發小組
設法在亞太國家之間就以下幾方面進行交流:商業管理、工業培訓、技術革新、項目經營和發展規劃。
能源小組
制定合作項目,如建立一個地區性的能源供求數據庫,並且首先就煤炭的利用技術,能源的節約和技術轉讓,以及資源的勘探和開發等問題交換看法。
海洋資源保護小組
負責調查海詳污染的程度,就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國家加入國際法公約事宜提供建議,研究改善海詳污染的技術和政策。
電信小組
編寫APEC電訊發展活動報告,介紹每個成員的電訊環境;發行指導如何接受通訊組織培訓的手冊,探索創立和擴大區域電訊網的方式。
交通運輸小組
研究完善基礎設施的途徑,促進人員和貨物流通,收集、交換資料,增加交通安全。
旅遊小組
交換旅遊資料,掃除旅遊業發展的障礙,制定培訓計劃,研究APEC成員現有旅遊開發項目。
漁業小組
研究APEC在開發漁業資源方面相互合作的方式,通報APEC與現有國際組織協調互補的作用,促進APEC成員之間的合作。
農業技術合作小組
中小企業小組
名人小組
1992年成立,由一些學術界專家組成的非政府小組,對亞太經合組織的政策和方針提供諮詢和建議。1994年經合組織領導人採納了其如下建議:亞太地區工業化成員到2010年、發展中成員到2020年實現自由、公開貿易和投資。
五、秘書處
1993年1月1日在新加坡正式建立,同年3月正式運行。秘書處負責行政、財務、信息收集及出版和工作組會議的組織協調等事務性工作。其主要職能有:為部長級會議及高官會提供文件和服務;準備年度預算並向高官會提出使用建議,監測和審查專題工作組的活動並提出協調建議;向報界、商界、學術團體及公眾傳播信息;以及高官會授權交辦的其他任務。秘書處執行主任由每年部長級會議的東道主派人擔任。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