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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説"記者險" 記者親屬可連帶保險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1日 19:57 來源:

    記者獲悉,保險公司為記者及其親屬推出“新聞記者執法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被有關部門統計列為十大危險行業第三、工作危險性僅次於礦工和警察的新聞記者將多一層“防護甲”。??

    險種前景看好

    據有關人士介紹,即將推出的“記者險”僅面向團體出售,各新聞媒體單位可以作為員工福利給記者購買。保險公司之所以選擇推出個性化很強的專業險種,是因為調查發現,隨著新聞事業的發展,記者因工作需要經常進行暗訪和突發事件的採訪,自己和親屬的安全面臨一定的威脅,該險種確有市場。

    戰地記者則因風險過大且集中,將根據實際情況謹慎承保。鋻於新聞與執法人員的行業特性,針對投保人所屬不同的職業類別以及風險的高低,費率將會有一定浮動,因此,該險種的保費也會略高於一般的個人人身意外保險所收取的保費。?

    “記者險”提供哪些保障

    據了解,該險種保障的不光是記者。凡年齡在18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聞、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工商、稅務、物價、海關、城監、衛生檢疫、衛生防疫等單位的在職員工,均可由其所屬單位投保。被保險人人數應佔其單位在職員工的75%以上,且不少於8人。此外,配偶、子女及父母作為連帶被保險人———這也是該險種的一大特點,連帶被保險人因被保險人執行公務或公職行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燙)傷的,可以根據保險條款約定得到保險賠償。 ??

    保險細分有積極作用

    西南財大保險學院的一位教授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記者險”實際上是僱主責任險的一種,同時這也是保險行業適應競爭、細分市場的結果。該險種把記者所屬單位應該承擔的保護記者在工作中免遭人身傷害的責任,通過投保的方式轉由保險公司負責。從本質上説,該險種又不同於普通的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個全新的專業險種。

    該教授表示,“記者險”的推出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投保的記者在發生事故以後,可以及時得到保障;各新聞媒體將減少賠付壓力,有利於正常工作的開展;減少因為賠償的産生而與記者發生糾紛的可能。(來源:華西都市報  記者董天剛)

責編:朱春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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