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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流行“打記者”?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1日 16:52 來源:

  最近似乎這個社會又開始流行“打記者”了,一個不錯的創意!

  瀏覽新聞,從9月19號北京《一汽車突然著火引燃3家店舖,記者採訪被打》,到《北京天外天烤鴨店起火,記者前往採訪被打》,從《央視記者探訪瘦肉精事件被打》,再到最後的《多家媒體記者採訪時被拖入黑屋暴打》與《河北鐵礦山體坍塌多人傷亡,記者採訪被扣》等等,前後才短短的幾天時間,就發生了這麼多起惡意毆打記者事件,這一系列的記者被打事件究竟反映了一個什麼樣的問題?如何保護記者正當的採訪權利?我們的輿論究竟需要一種怎樣的聲音?筆者認為,這很值得我們認真深思。

  都説記者是社會的守夜人。一個沒有輿論監督的國家是可怕的,無論是在政治、經濟、還是文化等方面,輿論監督在推動社會發展方面無疑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但是一個在有輿論監督而記者的權利卻得不到任何保障的社會更是可怕,這樣的態勢甚至會被迫産生一些虛假輿論來誤導廣大無辜百姓。當人們在痛恨假新聞和一些荒謬的政績新聞的同時,也許他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個記者真無恥”,但是他們是否也想到了這些假新聞是怎樣産生的呢?那些真的有社會責任感的記者為什麼也會弄來這些欺騙觀眾眼球的新聞?難道僅僅只是為了賺一些廉價的稿費而去出賣自己的從業道德嗎?

  在對北京《一汽車突然著火引燃3家店舖,記者採訪被打》最終的處理結果是“花鄉建材市場賠償了記者相機的費用”,對《北京天外天烤鴨店起火,記者前往採訪被打》的處理結果是“警方已對打人男子王某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處罰”,後面被打的記者處理結果顯然不會那麼快,有些甚至是沒有一點聲息了,只是我們還時常可以聽見這些記者微弱的呼籲聲。

  9月25日,新快報、南方電視臺、《羊城晚報》、《南方都市報》4家媒體8名記者在採訪白雲區人和鎮人和大橋汽車墜橋事件的過程中,記者們在被推搡拉扯著離開現場後。這夥人竟然突施黑手,對記者們展開長時間的圍毆,甚至將記者拖進一黑屋暴打。至少3名記者因此受傷,另有兩名記者的攝影、攝像器材在衝突中損壞。記者們無奈報警,苦等一小時,才等到人和鎮派出所警察到場調查情況。

  從現場脫險回來,一名記者回憶當時情況並質疑:那些人從橋上扔東西下來時,他們身邊站著眾多的警察和當地政府的救援人員,但卻始終沒有聽到一句制止的話。在淩晨接到110電話的救護人員在給記者包紮傷口時,忽然,政府大院門口站出一體態微胖的中年男子,他雙手叉腰,衝著大門外的醫生吼叫:“醫生,不準給他們包紮傷口,趕快離開門口。”

  從這幾次的惡意毆打記者事件來看,他們大多是衝著記者手裏的證據來的。這種做賊心虛的心理,讓他們恐懼輿論監督的存在,於是想通過這種暴力行為來掩蓋自己懦弱的犯罪心理,然後向世人宣誓“記者嘛,算什麼?老子還打過!”於是將會引來多少人的膜拜啊?!而且處罰是那樣輕,大不了賠個相機,或者“拘留5天”,更方便的是警察在旁邊都偷著看還懶得管的……記者的權利連一個普通百姓一個正常人都不如,甚至做了記者後連自身最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可以隨意被別人毆打,只要有人看你不爽,“無冕之王”之稱早已成為歷史。在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記者根本無法正常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做一個正常的“守夜人”,而是處處受威脅甚至遭受迫害,從而出現了一些不應該出現的假新聞甚至利益之作,讓新聞嚴重變味。

  更搞笑的是在《河北鐵礦山體坍塌多人傷亡,記者採訪被扣》的採訪中,當記者自現場返回支家莊村時,被隨後追上的三輛越野車攔住,盤問記者身份並聲稱等他們的領導來問清楚才決定是否放行。那麼試想如果領導説不放行的話,記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不交出相機,那麼是否又會有一場“壯烈”的毆打記者事件出現呢?如果記者在採訪的過程中顧慮這個領導給不給報,那個領導給不給報的話,然後無奈之下在一場利益的交涉後,那麼這些報道出來的東西還能算是新聞嗎?這與坐在家裏自編自導有什麼兩樣?

  記者節是有了,在百姓的心理上似乎認同了記者社會地位的提高,可是事實上也似乎並不是那麼一回事!記者糟“黑手”事件屢屢發生,試問,是誰借給了這些不法分子這個膽?是誰想封住記者的喉舌?筆者認為,只有利益者和執法者心裏最清楚!

  我們的輿論究竟需要一種怎樣的聲音?!無疑,群眾需要的是一種真實的呼籲,誰也不希望自己浪費寶貴的時間去看那些記者自編自導的新聞,這就更加需要社會有關人士來關注記者這個群體,加大執法力度,消除記者行使正當採訪權利時的人身安全隱患,給記者一個真正輿論自由的空間,而不是誰見了記者不爽就可以隨便“教訓”一頓,然後在局子裏“喝幾天茶”“5天”後又是一條“江湖好漢”。記者連一個最基本的公民權利都不能保證,我們的輿論還如何去正常進行?

  關注記者,關注輿論。給記者一個自由呼吸的空間,也就是給輿論一個自由暢談的舞臺!執法部門必需加大執法力度,此事已刻不容緩!(作者:劉艷 來源:南海網 轉載自中國新聞網)

責編:朱春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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