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學兼優女大學生應聘,卻因為遞交一份合同被70余家單位拒之門外,原因是她增加兩條對應聘單位的要求,而這份也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合同。
5日,“網絡小丑星”在博客中寫了一篇題為“女大學生拿著這樣牛的合同書,能找到工作嗎?”的博文,其中説,一位名叫李玉琳(化名)的女大學畢業生向企業老闆遞交應聘簡歷,該老闆初步面試後有意進一步了解。隨後,這位女大學生拿出一份合同書並表示如果該老闆接納她提出的條件,就考慮到公司上班。看罷合同書後,該老闆明確表示不可能聘用如此“自大”的女大學生。原來,合同上提出兩個條件:“甲方(單位)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名義剝奪其休假的權利;不允許甲方安排工作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必須開除對乙方進行性騷擾的領導。”
據該女生稱,她在學校是學生會幹部,而且學習成績不錯,工作能力也得到師生認可,但前後面試過70多家單位無一家單位願意接收,甚至有單位主管罵她是“神經病”。
“這傢伙跟當年的我一樣,太自負。”有網友看完帖子如是説。也有網友覺得被單位拒絕是女生就業態度出現問題,網友“雲的那邊”回復説:“其實是女生首先對用人單位質疑,任何一個用人單位肯簽那份合同,就等於承認公司存在這些問題……這種質疑對公司形象和工作安排不做任何考慮,她無法融入團隊。”
但是,廣東中山一公司老闆表示她的條件合理,願意聘用她。該老闆説,“她的條件和勞動法規定相符,我們公司也是嚴格按相關法規運作,只是被網友誇大她的用意,會考慮錄用她。”隨後,記者聯絡該女生,但對方拒絕接受採訪,她只是透露“不管有多難都不會放棄”。 (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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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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