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了心要分手,怕對方出爾反爾不認賬
姑娘拉前男友到派出所“公證”
南京一對情侶交往兩年多,男方脾氣暴躁,經常到女方家鬧事,慢慢引起女方一家人的不滿。前晚10點多,女方提出要分手,男方勉強同意。
為了防止男方出爾反爾,女方拽著男方一起到派出所公證分手。
李芳(化名)今年22歲,家住河西。兩年前,她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徐剛(化名),兩人一見鍾情,很快就在徐剛家中同居了。剛開始,徐剛對李芳疼愛有加,辛苦賺錢養家,不讓李芳出門找工作受苦。
徐剛一個人做兩份工作,但兩份工作的收入總額不到2000元,經常月月光,偶爾還伸手向父母要,他實在感到生活有壓力,才叫李芳出門找工作。“站櫃臺太苦了,我去酒店或者KTV做服務員”,李芳也心疼徐剛,當即答應出去找工作。不想,徐剛覺得李芳做服務員比較丟份,當即予以否決。從此,兩人就為李芳找不找工作經常吵架,偶爾,徐剛還會對李芳拳打腳踢。
李芳實在受不了徐剛的暴力行為,鬧起彆扭搬回家住。之後,徐剛多次找李芳,李芳都不願意跟徐剛回去。於是,徐剛就經常到李芳家找茬,還時不時和李芳的父親吵架,甚至動手打人。徐剛的行為激怒了李芳一家人,李芳覺得心寒,實在不願意與徐剛過下去,就提出了分手。“把我給你買的手機還我,還有借你交保險的2000元錢也還我,我們就從此一刀兩斷。”
徐剛起先不同意,但見李芳心意已決,只好勉強同意。“你要我還什麼就還什麼,之後我們互不來往,但必須到派出所公證。”徐剛的性格比較暴躁,李芳擔心他出爾反爾,就拽著徐剛去了南湖派出所“公證”分手。在派出所,民警幫助雙方和解,可李芳就是不同意與徐剛和好。無奈,雙方在民警的見證下,寫了分手協議書,李芳還了徐剛一台手機,並寫下了一張2000元的欠條。最後,雙方在分手書上摁下了手印,才各自離開了。(曹盧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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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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