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
剛才我們看到,有人在報上刊登家政廣告,實際上從事色情服務。記者在濟南調查時發現,有的報紙在分類廣告專版的“家政服務”欄中,有一些類似“美女家政”“青春家政”等廣告,暗藏玄機。那麼這種廣告是怎樣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報紙上的呢?
記者以要登廣告為由撥打了濟南市一家報社廣告部門的電話,對方約記者在泉城公園東門見面。半小時後,記者見到了如約而來的一位20多歲的小夥子,告訴他要登一條家政信息。
小夥子説,刊登信息一個字3塊錢,連登5天可以打折,登的時間越長優惠越多。記者要求連登5天,小夥子只向記者索要了廣告內容和聯絡電話,付了錢就給一個回執單。
隔了一天,在這家報紙廣告的家政便民版塊中,果真出現了記者要求發佈的“女生家政 ”廣告信息,而且不斷有諮詢電話打進來。
單從家政服務的字面上看,人們一般會理解為幫忙料理家務,照顧老人、孩子,但以“女生家政”為名的這類廣告,招來的卻是要求提供聊天或色情等服務的訊問呢?
隨後,記者來到了這家報社的廣告部,提出了對刊登這類家政廣告的疑問。
廣告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規定,廣告主自行或者委託他人設計、製作、發佈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但事實上,報社廣告部門在操作過程中連用戶身份證等證明都沒要求出示,廣告內容是否屬實就更是無人過問了。記者在找到負責這家報社的廣告單位就廣告管理進行追蹤時,當班的負責人拒絕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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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