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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替身案"續:杭州市公安局拒絕回應網友質疑

 

CCTV.com  2009年07月29日 16:5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坐在警車裏的肇事司機胡斌

  7月20日,被告人胡斌正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新華社記者王定昶 攝(資料圖).

  人民網教育頻道北京7月28日電 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庭審結束後,“替身説”就在網絡上迅速傳開——有網友稱法庭上受審的是胡斌替身。針對上述網絡傳言,西湖區法院今天向新聞媒體、網民澄清“被告人胡斌身份確認無疑”。但是,杭州市公安局對此案卻三緘其口。當記者致電杭州市公安局採訪時,一位工作人員不斷建議記者“你去問法院。”除此之外不作其他回應。

  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之後,有關胡斌找人替審的傳言在網上蔓延。有網友對其替身進行人肉搜索,稱替身是一位的哥,名叫“張禮礤”,並上傳了“張禮礤”的照片,更有網民猜想“可能是有三個胡斌”。此話題目前在網絡上不斷發酵。

  針對該傳言,西湖區法院向新聞媒體、網民澄清:法院在送達起訴書副本時核對了胡斌身份,庭審時,審判長也核對了胡斌身份,查明此人係胡斌本人無誤。

  雖然法院出面澄清,眾多網友仍留言表示希望公安機關也進行“澄清”,説明胡斌歸案過程,以正視聽。記者隨即採訪了杭州市公安局。在杭州市公安局網站,記者查詢到公安局電話,通過該電話找到了杭州市公安局的“新聞科”。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在問明記者身份和致電原因之後,一再表示“這件事我不清楚,你去問法院。”當記者説明,“犯罪嫌疑人歸案過程如何向法院核實呢?再説法院的澄清也不能代替公安機關。”可是,這位工作人員並不聽記者的解釋,只是堅持:“我跟你説,你去問法院,新聞通稿是他們發的。”之後,他詳細詢問了記者的姓名、所供職的媒體,但是拒絕透露自己的姓名,然後還強調:“這是我個人建議你去問法院,不是公安局。”當記者詢問有沒有其他負責人接受採訪,這位工作人員一開口仍是:“還是去問法院吧!”之後,便稱還有其他工作挂斷電話。

  西湖區法院澄清:出庭受審的是胡斌本人

  西湖區法院向新聞媒體、網民澄清以下事實:西湖區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達起訴書副本時,核對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區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辦理了提押手續後,將胡斌押解至該院接受公開審判,被害人譚卓親屬、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審判長首先核對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況,查明係胡斌本人無誤。之後,公訴人、被害人代理人、辯護人、審判長圍繞案件事實,先後對被告人胡斌進行了訊問和發問,被告人胡斌對其主觀心態和客觀行為做了較為詳細的供訴。對公訴人出示、宣讀的證據進行了質證,並行使了辯護權和最後陳訴權。在法庭調查階段和最後陳訴時,被告人胡斌均流淚表示悔意,對被害人親屬表示歉意,並表示對不起在場父母。

  庭審後,參加旁聽的各界群眾(包括被害人譚卓親屬和被告人胡斌親屬)對被告人胡斌的真實身份均沒有提出異議。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法院案件審理過程進行了法律監督,未發現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

  綜上,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經過嚴格的司法程序核實確認。該司法程序是在公訴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和監督下進行的,現場旁聽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譚卓父親譚躍等對胡斌身份的真實性均未提出異議。法院確定,出庭受審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譚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網友:我們只要真相

  網友 于 2009-07-27 22:12:56 發表評論 [回復] IP:61.164.153.★

  真相,真相,我們只要真相。”

  網友 于 2009-07-28 09:02:39 發表評論 [回復] IP:121.14.235.★

  杭州市相關部門至今保持沉默,好歹要有個正面的表態嘛。

  網友 于 2009-07-27 17:22:37 發表評論 [回復] IP:221.204.242.★

  這件事是真是假不得而知,但作為政府的相關部門,應該出面對此事作一個能站的住腳的、強有力的回答,這樣要是謠言自然也就平了,何必讓更多不明真相的人炒呢,給政府的形象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傷,我們不僅要關注民生更要關注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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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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