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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學校宿舍遭強姦 校長簽"破不了案"協議賠26萬

 

CCTV.com  2009年07月24日 04: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據《華商報》報道近日,陜西榆林市橫山縣某中心小學11歲幼女曉菲(化名)在學校宿舍內遭強姦。隨後,該校校長與受害人家屬簽訂“案子破不了”協議,約定學校賠償曉菲26.5萬元,“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藉口和理由糾纏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或政府”。橫山縣紀檢委調查後決定,對該縣教育局局長,鄉黨委書記、鄉長和中心小學校長等13人予以處分。

  今年5月21日子夜時分,陜西橫山縣某小學11歲幼女曉菲在學校宿舍內遭強姦,當時同一窯洞內還有10名同齡女生。事後紀檢部門在調查中發現,該校存在許多安全隱患,其中包括校捨得門內沒有門栓。據悉,該案目前仍未偵破。

  7月5日,經仲介人多次調解,該校校長張某與受害人家屬簽訂“作為案子破不了的”協議,協議約定“甲方賠償乙方曉菲的住院治療費、陪護人工資、伙食補助費、營養補助費、差旅費、精神撫慰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人民幣26.5萬元整”“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藉口和理由糾纏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或政府”。

  截至7月9日,張某已現金賠付受害人家裏26.5萬元。

  關於該筆款項的來源,張校長解釋説,是由包括他本人、總務、政教、班主任等7人出資,因為當時出事的宿舍沒有上鎖,他們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7月22日下午,負責處理此案的橫山縣紀檢委信訪室主任鄭東山口頭介紹,橫山縣紀檢委于6月29日介入調查,7月6日發文決定,針對橫山縣中心小學管理安全隱患,分別給予縣教育局局長,鄉黨委書記、鄉長和中心小學校長等13人誡勉督導、行政記過,黨內警告、行政警告、黨內嚴重警告以及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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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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