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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天價罰款可能變少罰或不罰(圖)

 

CCTV.com  2009年07月11日 04:2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建設方在聽證會上陳述。本報記者 袁國禮 攝

  本報訊 (記者袁國禮)昨天上午,順義城管大隊公開舉行聽證會,就北京市永平電子儀器廠因違法建設,可能被罰50萬元一事進行聽證。在聽證會現場,儀器廠負責人在“喊冤”後表示將自行拆除違建,並請求城管免予罰款。順義城管大隊負責人表示,違建如果在處罰決定書做出之前自拆,將不會進行罰款。

  昨天上午9時,在順義城管大隊的聽證室內,北京市永平電子儀器廠的法人代表兼廠長張永明和該廠辦公室主任坐在申請人座位上,後沙峪城管分隊兩位隊員坐在案件承辦人席位上,5位聽證員均為順義城管大隊人員,其他人員還包括聽證會主持人、記錄員,以及旁聽人員。

  從去年7月份開始,順義城管不斷接到舉報,稱在順義區後沙峪鎮裕民大街36號永平小區東門北側50米處有違建。城管隊員調查發現,該違建房為三層樓房,總建築面積506.97平方,為北京市永平電子儀器廠所建,該廠未能出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管調查後於去年8月份發出限期拆除通知書,但儀器廠一直沒有拆除,“今天早上還接到居民舉報”。今年6月份,順義城管向儀器廠發出聽證告知書,擬對該處違建每平方米處以1000元的罰款,共計50余萬元,並將對違建進行強制拆除。

  張永明説,為了參加聽證會,他特意從山東趕回來。他當場表示,保證在10天內拆除。

  當天,聽證會沒有當場宣佈結果。順義城管大隊負責人表示,聽證會後,將形成聽證報告,由城管大隊相關負責人進行集體討論,最後做出處罰決定書。

  ■聽證會焦點

  >>焦點1 限期拆除如何認定?

  城管辦案人員介紹,去年8月份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後,儀器廠並沒有拆除,屬於逾期未拆除。

  張永明稱,他要糾正辦案人員的説法,因為接到通知書後,他們進行了部分拆除,“拆掉了頂層,扒了一個角,只是沒有完全拆除”。

  城管辦案人員表示,按照規定,“限期拆除”就是要在規定期限內把違建拆除完畢,並恢復原貌,“不能説你只拆了一部分就算拆除了。”

  >>焦點2 限期拆除能否延期?

  在聽證會上,張永明稱,他們也想拆除,但由於附近的路被堵了,而且垃圾沒地方放,所以才一直拖著。他們曾經向鎮政府、城管部門申請延期,“應該允許我們延期”。

  城管辦案人員表示,他們並未看到儀器廠的延期申請。但辦案人員表示,按照一般的情況,該違建拆除也就三四天的時間,10天已經很寬裕了。而且現在要求柔性執法,並不是説超過規定的期限就一定會處罰,如果確實有困難,超出幾天也可以理解,並不會處罰。但從去年8月份限期拆除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拖的時間也太長了!”

  >>結局預測

  可能少罰或不罰建設方

  按照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將在聽證會後兩周左右的時間做出。在做出處罰決定前,城管還會到實地進行調查。如果仍然未拆,將做出強制拆除並罰款的決定,進行強制拆除,罰款的金額有可能為50萬元,也有可能會根據當事人的情況減輕處罰。按照規定,違法建設每平方米可處300元到3000元的處罰,按最低處罰標準計算,儀器廠將面臨15萬餘元的處罰。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處罰決定做出前,儀器廠自行將違建拆除。由於違建已經不存在,也就不會做出處罰決定,更談不上強拆和罰款。順義城管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最希望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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