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昌六月二十五日電 ( 段長征 彭鶴齡)妙齡女口含麻醉藥品勾引好色男子“接吻”, 待對方“迷倒”後實施搶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日前判決此案,判處被告人葉蓉娟(化名)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人民幣。
二十五日,記者採訪了受理此案的青山湖區人民法院彭姓法官。彭稱,利用口含麻醉飲料實施搶劫的案件,在江西尚屬首次,即使在內地亦不多見。
據法官介紹説,被告人葉蓉娟,女,南昌縣人,一九七九年出生。此前在南昌市酒吧、舞廳等地,葉蓉娟利用其姿色勾引“好色男子”,後在賓館或對方家中與男子“接吻”時將麻醉藥送入對方口中,先後三次成功將被害人“迷倒”,乘機搶劫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三萬八千余元。
據南昌市警方透露,此前接被害人劉某舉報:一個外號叫“秧子”的女子,與他在本市“嘉年華”酒吧相識後,兩人來到市區京湖賓館開房。沒過多久,劉某就失去知覺。劉某醒來後,發現價值一萬餘元的金項鏈、手機和現金等物被盜,“秧子”也不知去向。
南昌市警方通過偵查,終於將外號叫“秧子””的女子抓獲。
據葉蓉娟交代,自己係一名吸毒者,因無錢購買毒品,在酒吧、舞廳等娛樂場所引誘好色之徒,雙方相識後到賓館或對方家中,趁男方不備,悄悄地將數片三唑侖放進飲料裏,先含一口飲料在嘴裏,利用“接吻”之機,將飲料全部送進男方嘴裏,使其失去知覺後實施搶劫。
警方提醒,麻醉搶劫具有易實施、易得手、易逃脫等特點,以前此類案件大多是通過哄騙別人誤吃麻醉品,實施搶劫,如今花樣翻新,隱蔽性更強,民眾生活中應提高警惕,出入酒吧、舞廳場所時更應該有所提防。
相關鏈結: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