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楊晶)近日,有網民爆料,參加今年隨州市司法局招錄的一名考生,與該局某領導為父子關係,違反了公務員招考回避制度。6月22日,隨州市人事局向荊楚網表示,張某報考的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隨州市司法局下屬單位,並非該考生父親所在單位的職位,不屬於法定回避範圍。據了解,此次招錄名額為1名,張某已通過面試。
爆料稱,2009年4月,隨州市司法局欲招一名公務員,經該市人事局同意後,通過湖北人事網發佈了招考公告。該局某領導之子張某參加了此次考試,並取得了該職位筆試第一名的成績。面試中,該局又派出了兩名官員任考官,目前張某已被錄取。該網友認為,考生隱瞞與該局領導的父子關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侵犯了其它考生的合法權益。
6月22日,隨州市人事局向荊楚網表示,經過認真調查,投訴有兩處失實:一是招人單位不是隨州市司法局機關,而是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二是考生張某提交的報名錶並未隱瞞與該局領導的父子關係。
隨州市人事局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湖北省人事廳關於答覆實施國家公務員回避制度有關問題的函》(鄂人函[1996]13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2009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政策問答》的有關精神,張某報考的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隨州市司法局下屬單位,並非該考生父親所在單位,不屬於法定回避範圍。
隨州人事局表示,此次招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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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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