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劉仕華稱曾在派出所被打。幾天后,因涉嫌容留婦女賣淫被刑拘。
6月12日晚,張安芬在家門口講述“3 16”事件
6月3日,昆明公安局一警察找到劉仕華家,跟劉仕華、普恩富了解“3 16”事件。
新京報6月22日報道如果不是那個晚上,張安芬一家現在應該在看電視。2009年3月16日晚,為了不讓巡防隊員抓到有賣淫史的陳艷(劉仕華與前妻之女),張安芬讓她與自己的女兒劉芳換了裝,躲在家裏。而小學生劉芳與妹妹劉莉出門後,被巡防員以“賣淫”抓住,衝突事件由此發生。
此後,劉仕華不斷投訴,他還向媒體提供了兩個被指“賣淫”的女兒都是處女的信息……被廣為質疑的“小學生‘賣淫’案”就此誕生。
在警方發現了陳艷曾賣淫,也發現了劉芳“處女”證明有假後,劉仕華被刑拘了。
張安芬則因為讓孩子“換裝”和製造假證據,陷入後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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